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确认关永兴等55名同志取得2022年度群众文化行业高级职称的请示》(桂文旅职改〔2023〕8号)收悉。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确认关永兴等5名同志取得研究馆员、黄平畅等44名同志取得副研究馆员职称。
二、确认韦荻等6名同志取得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原自治区挂牌督战县)“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研究馆员职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挂牌督战县职称“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53号),在大化、都安、隆林、那坡、三江、融水、罗城、乐业等8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原自治区挂牌督战县)范围内有效。
以上人员取得高级职称时间从2022年12月算起,请予公布。
附件:取得2022年度广西群众文化行业高级职称人员名单(共55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8日
附件
取得2022年度广西群众文化行业高级职称人员名单
(共55名)
一、取得群众文化行业高级职称人员(49名)
(一)研究馆员(5名)
崇左市群众艺术馆:
关永兴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黄 羽 梁汉昌
桂林市群众艺术馆:
卢思名
梧州市群众艺术馆(梧州市地方戏剧研究发展中心、梧州市艺术研究院):
刘 畅
(二)副研究馆员(44名)
百色市群众艺术馆:
黄平畅
百色市右江区文化馆:
黄显超
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韦玲玲
崇左市花山民族文化艺术传承创作中心(崇左市天琴艺术传承中心):
白 刃
崇左市江州区文化馆:
张建东
凤山县文化馆(凤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
韦廷龙
扶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
马胜芝
广西艺术学院:
高 嬿 宁 庆
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李 丞 梁金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胡 媛
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
黄 艳 沈 玥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创新发展中心:
杨忠钰
贵港市群众艺术馆:
杨敬军
桂林美术馆:
黄 琼 黄啸伟
桂林市群众艺术馆:
曹 廷
桂平市文化馆:
梁远辉
合浦县文化馆:
李新芳
河池市宜州区文化馆:
韦珍滟
贺州市群众艺术馆:
覃庆原
金秀瑶族自治县文化馆:
兰 怡
来宾市群众艺术馆:
覃 尔
灵山县文化馆:
卢 生
柳州市青少年宫:
周永捷
柳州市群众艺术馆:
黄 聪 李栋柏
陆川县文化馆:
吴 连
南丹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
谭安强
南宁师范大学:
徐 昊
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南宁市戏剧院、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王建坤
南宁市群众艺术馆:
曾利斌 林凡凯
南宁市武鸣区文化馆:
卓素萍
钦州市群众艺术馆:
苏 钦
梧州市群众艺术馆(梧州市地方戏剧研究发展中心、梧州市艺术研究院):
唐遥原 朱富彦
忻城县文化馆:
朱日东
兴业县文化馆:
陈展鑑
昭平县文化馆:
刘晓春 左锦丰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陈 巍
二、取得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原自治区挂牌督战县)“双定向”副研究馆员职称人员(6名)
都安瑶族自治县文化馆:
韦 荻 韦光理
隆林各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杨丽萍
隆林各族自治县文化馆:
陈春英
那坡县文化馆:
李 萍
三江侗族自治县文化馆:
石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