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确认黄钢丁等1731名同志取得202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请示》(桂卫职字〔2024〕1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初、中、高级职称评审(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23〕2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挂牌督战县职称“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5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确认韩丽娟等1192名同志取得卫生系列高级职称。
二、确认罗清艳等485名同志取得卫生系列县级高级职称,限定于县(县级市、区)级及以下基层卫生机构有效。
三、确认覃汉玲等54名同志取得卫生系列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原自治区挂牌督战县)“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县级高级职称,限定于县(县级市、区)级及以下基层卫生机构有效,在大化、都安、隆林、那坡、三江、融水、罗城、乐业等8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原自治区挂牌督战县)范围内有效。
以上人员取得高级职称时间从2023年12月算起,请予公布。
附件:取得2023年度广西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名单(共1731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