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黄中华同志“小中高”职称的请示》(钦市职改字〔2019〕4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鉴于黄中华同志在2010年申报高级职称中使用虚假学历材料进行申报并获通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桂人社发〔2017〕35号)等有关规定,同意撤销黄中华同志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钦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回黄中华同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评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