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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撤销施叶海同志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桂职干〔2020〕92号)

  • 发布时间:2020-08-11 09:36: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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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南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撤销施叶海高级教师职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施叶海同志于2019年提供虚假课时及公开课证明材料取得了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35号)有关规定,同意撤销施叶海同志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由南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撤销其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及评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073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7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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