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撤销陈金绪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的请示》(桂教职改〔2020〕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陈金绪同志2017年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职称评审时,提供的论文《多能干细胞膜表面GPR160分子的研究》存在学术不端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3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14〕149号)等有关规定,同意撤销陈金绪同志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职称,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回陈金绪同志高级职称证书及评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