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申请撤销张宏同志2020年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资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张宏同志2020年未按规定程序申报高级工程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0〕30号)有关规定,同意撤销张宏同志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不再发放此次评审的高级工程师电子证书及评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