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问题”重要批示,创新性推行“劳动保障监察+大数据智慧大脑+诚信等级考评+三方监管制度”新硬招,综合防治治理欠薪问题,“治欠保支”工作从事后监管变为事前预防的动态化管理转变,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也从疲于应付的“前线消防队”变成了保障维权的“后院预防队”。
“大数据智慧大脑”24小时随时把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苗头“病理”。通过采集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对企业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保参保和内部保障管理情况动态化管理,推广用人单位年审“网上申报”。截至7月底,对市级57家企业已全部审查完毕。根据市场监管、税务、银行、水务、供电等部门和单位提供的监管信息,充分运用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预警系统进行欠薪隐患排查,定期研判,及时预警防范。对出现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及时实时录入信息,让“智慧大脑自动化”协助把关案件办理流程是否正确,并对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进行风险评估。截至8月底,系统提示欠薪预警总数545条,已解除388条,157条正在调查处理中,实现了事后检查转变为实时监控及时预警。
“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全天候零容忍惩戒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欠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重拳惩戒,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对违法者形成高压态势,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局面。上半年,共有3起用人单位和有关人员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起。此外,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划分A、B、C三种诚信等级,对应三种结果应用,实行适度的奖惩管理制度。2019年8月,钦州市共评选出诚信等级评价A级企业29家,B级7家,C级11家。实现了从有无拖欠的“晴雨表”,变成诚信评价的“温度计”,促使形成人人自觉遵守劳动法规的社会氛围。
“三方监管制度”促使形成人人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社会氛围。在钦州市范围内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改革,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方式由以前的政府监管部门收缴改变为由用工单位按规定直接在银行开设账户存入资金,实行缴交方、政府监管部门、商业银行三方监管模式,并实行差异化缴存办法,对连续两年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原金额50%缴存,对连续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可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9月2日,钦州市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实行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但如果发生欠薪行为,被评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C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在基础上提高到200%。
通过使用大数据的“智慧劳动监察”等新方式动态管理,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服务“网上”办案系统处理,对辖区企业和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实施监察查询和动态评价,实现“足不出户”随时随地处理案情和动态管理社会事务,进一步改进优化营商亲商环境。
供稿: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德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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