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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展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

  • 发布时间:2019-11-27 17:37: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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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日上午,广西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召开。会上,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黄学军通报我区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基本情况。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现场


黄学军通报我区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基本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研究根治举措,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鹿心社书记和陈武主席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作为各级政府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地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根治欠薪源头治理和欠薪风险预警排查,认真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治欠保支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1-10月,全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的工资类违法案件数、追发的工资待遇数和涉及的人数,分别下降了80.81%82.97%85.27%,实现了“三个大幅下降”的目标。

111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部分省份经济形势和保障基本民生座谈会,再次明确要求:岁末年初、“两节”临近,要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防止产生新的拖欠。为了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区从1115日至2020年春节前,在全区组织开展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

一、攻坚行动的重点

此次行动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为重点,突出抓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工程项目),易受出口贸易摩擦影响的加工制造业企业,以及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的其他企业。

二、攻坚行动的内容

攻坚行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推进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是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审批监管、资金落实和工程款按期结算;

三是在工程建设领域推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劳动合同签订、施工全过程结算、实名制、分账管理、分包委托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即“一金七制度”)等各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措施的落实;

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五是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三、行动时间安排

(一)20191115日至1130日为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这个阶段主要任务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同时,组织动员用人单位对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整改欠薪隐患,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2019121日至2020年春节前为执法检查阶段。各地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集中力量清理化解历史存量欠薪问题,坚决防止发生新欠。一是对全部续建项目以及2019年新开工建设的在建工程项目逐个进行梳理排查;二是对标根治欠薪,实施“三查两清零”(清查欠薪隐患苗头、清查历史欠薪案件、清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201910月底前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案件在2019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0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三是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清查每个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一金七制度”情况。确保相应制度落实到每一个在建工程项目,着力解决制度不落地的问题,规范企业日常工资支付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攻坚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人民立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自治区政府负总责、市、县级政府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采取随机抽查以及暗访等方式,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二)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全区各地将进一步健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为农民工提供高效的维权服务;公安机关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侦办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负责督办解决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等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其他有关部门、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等六个单位和工会组织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保持对恶意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欠薪案件及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向社会公布。对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条件的,应列尽列,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作出行政处罚的政府部门将行政处罚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将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查明情况,督促企业尽快解决欠薪问题,适时向社会通报情况,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五、违法欠薪后果

按照有关办法和规定,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不仅要受到人社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还将推送至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这些违法单位和个人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使他们在全区、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失信违法成本。通过施行“黑名单”管理和多部门联合惩戒,对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的守法诚信意识,促进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更好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紧盯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把功夫下在平时,及早做、常态做,针对关键节点、难点、痛点集中发力,采取超常规措施,出实招、硬招、狠招,把根治欠薪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记者问答

一、南国早报记者:今年我区已先后公布三批次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信息,请问哪些情形会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下一步对于“黑名单”的管理会有哪些措施?谢谢。

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刘瑛: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对我区治欠保支工作的关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需用“重拳出击、铁腕治欠”。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加大对欠薪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就是我说的铁腕之一。20179月,人社部专门制定印发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于201811日起施行。201711月,又会同发展改革委等30个部门和单位联合签署印发了《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201810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广西相关实施细则,依法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认定工作,并实行跨部门联合惩戒。2019年以来,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30件;将12家用人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形成“不敢欠、不想欠”的强大震慑效应。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规定了两种情形将被纳入黑名单:一是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该数额标准是: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八千元以上的;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二是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凡是符合这两种情形的,应当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同时,针对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主体难以确定的问题,《办法》还规定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一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的力度,使这项管理制度制度化、规范化,要求凡符合条件,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做到应列尽列。二是做好归集推送工作,各级地方人社部门要及时认定,按时报送。我们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也将要定期归集,适时公布,使这项制度真正成为加强信用建设惩戒违法违规行为的规范化制度。三是加强部门协作,落实好多部门联合惩戒措施,使这项制度的影响力、震慑力进一步提升,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谢谢。

二、广西新闻网记者:从往年的情况看,建设领域是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高发领域。据我所知,住建厅今年上线了“桂建通”系统,也取得了一些成效,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住建部门在根治欠薪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另外本次冬季攻坚行动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还将会采取什么举措?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陈世山: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的确,像大家感受到的。住建领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高发领域。据统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欠薪问题占了全区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数的90%。造成欠薪的成因复杂,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分布广,大多项目工期短,规模小,管理起来有难度。二是工程建设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未完全得到遏制和杜绝。三是部分建设单位建设资金不到位,拖欠工程款、工程款结算纠纷等问题未能及时拨付农民工工资性工程款。四是部分建筑业企业受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资金压力比较大。

2019年以来,住建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根治欠薪”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的有关决策部署,在全国首创“一人一卡、全区通用”“广西桂建通”平台,通过规范管理、标本兼治,从根本上破解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难题,取得明显成效。11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国办发〔20194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桂建通’平台探索破解农民工工资拖欠难题”的经验做法获得表扬,成为32项获得表扬的地方典型经验做法之一。据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截至201910月底,全区房建市政工程建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数、涉及金额及人数与2018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80%以上,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存量欠薪案件已全部清零,新增案件及时处理,其他欠薪案件及时动态清零。

由于我区房建市政工程领域项目基数大、劳务工人流动性大、市场秩序不规范等原因,我们治欠保支工作难度大、任务重,自治区住建厅将以本次冬季攻坚行动为契机,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不留死角”的全覆盖治理体系。下一步,将重点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全面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各项制度。住建厅将出台建设单位诚信管理办法,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将建设单位不良行为纳入诚信评价。

二是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继续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三年行动。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企业坚决实行严管重罚并纳入我区建筑市场 “黑名单”,通过攻坚行动,曝光一批失信企业和项目,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持续深化“桂建通”平台运用。通过紧盯“桂建通”平台线上代发率、考勤数据上传率等关键数据指标,对有关数据持续坚持一日一公布、一月一通报,对工作进展情况较好的企业予以表扬并加诚信分,对较差的进行批评并扣减诚信分,对拒不整改的暂停投标资格等措施,强力推进平台应用。

总之,我们要在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安排下,加强制度建设,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抓好工作的落实。坚决打好冬季攻坚行动这场攻坚战,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谢谢。

三、广西广播电视台记者:请问公安机关在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方面,特别是打击以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侦查处副处长成静: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一直以来,广西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问题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主要做了几项工作: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周成方同志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把做好此项工作当作维护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公安厅制定下发了《2019年全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治欠保支工作方案》,部署全区公安机关以侦办大要案件为目标,全面开展根治欠薪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公安厅治安总队先后多次召集全区治安部门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对全区范围内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排查摸底,及时掌握情况,开展调查取证,主动配合人社等有关部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加强指导,追逃追欠。公安厅治安总队积极指导督促各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开展工作,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及时依法受理,对欠薪数额较大、受害人数较多、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开展专案攻坚。同时,各地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击职能作用,对欠薪犯罪涉案在逃犯罪嫌疑人,第一时间上网追逃,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追捕力度,尽快缉拿归案。各地还进一步强化“追欠”措施,依法及时查询、查封、冻结涉案账户和财产,最大限度帮助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挽回经济损失。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犯罪的单位及个人,依法追究恶意拖欠方的刑事责任。

在这次冬季攻坚行动和下一步根治欠薪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把这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打击整治重点,坚持“以打开路”,从严侦办惩处恶意欠薪犯罪,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以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实现打击一起、震慑一片。

截至目前,全区治安部门共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19起,刑事拘留62人,逮捕犯罪嫌疑人64人,调解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事件20起,追薪1482.1万元。

                                                                                          (供稿: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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