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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6-30 18:05:00
  • 来源: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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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技能广西行动”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4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为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加快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厅计划组织开展2023年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对技能人才的培养作用,培育大批高技能人才,带动技能人才提升技能,壮大产业工人队伍,为重点产业、企业发展和技术革新提供高水平技能人才支撑,服务我区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原则上为以培训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大中型企业等。

三、建设期限

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023—2025年,实施期限为2年。

四、申报条件

(一)规范管理。

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了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

(二)培训能力。

1.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满足年培训300—5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

2.培训目标明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具有与3—5个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的特色专业(职业)相匹配的实训装备。

3.面向企业(包括企业内部)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15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

(三)师资队伍。

有符合高技能人才培训专业培训要求的稳定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16—1:22;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45%以上。

(四)项目合作。

申报项目单位与至少3家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有3个以上专业(工种)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学生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学生实习基地,聘请技师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担任指导教师。

五、遴选名额

2023年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遵循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评审遴选。达标一个认定一个,最多不超过10个。

六、资金使用

财政分别给予每个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一次性补助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所申报的专业(职业、工种)建设所需技能研修实训设备的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指导教师聘用、师资培训、培训基础设施完善、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与教学活动有关的科研活动及其他培训成本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差旅费、劳务费等与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无关的其他支出。

项目资金严格实行项目管理,落实本单位进行项目申报时制定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要单独建账,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七、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二)申报材料经所在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并签署推荐意见和盖章后,报送自治区技工教育研究室。

(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开展项目评审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并拨付资金。

八、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1.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需提交下列4种申报材料:(1)《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提供PDF版和纸质版;(2)《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提供PDF版;(3)《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提供Excel版;(4)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基本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盖骑缝章后提供PDF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查询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广西技术能手”称号等材料无需提供。

2.申报材料电子模板(附件1—3)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xzf.gov.cn)自行下载。

3.各申报单位请将申报材料按顺序排列放入一个文件夹(如下图所示),制成压缩包后,命名为“单位名称—申报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发送至指定邮箱。


4.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后方视为完成申报。

5.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认申报材料完整后再签署“同意推荐”字样并盖章。

(二)时间要求。

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送达和发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在工作中遇到的政策问题,可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

联 系 人:黄波、姚伦仲

联系电话:0771—5884911、5882806

2.申报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请报送至自治区技工教育研究室。

联 系 人:庞小峰

联系电话:0771—5882004

地    址:南宁市葛村路5号社保大厦706室

邮    编:530022

电子邮箱:gxjgjys01@163.com

附件:1.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3.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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