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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应届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9-27 18:20: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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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高校、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高校、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今年7月起面向高校、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以下简称电子培训券)发放工作。为加快推进该项工作,为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培训服务,促进就业创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摸底调查工作。请各院校及时组织人员对本校应届毕业生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准确掌握本校已办理社保卡且有培训意愿应届毕业生信息,按要求填写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电子培训券申领表(附件1)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10月20日前将首批申领表报送当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邮箱。

二、引导申领电子培训券。根据操作指南(附件2),引导本校符合申领条件学生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广西人社”APP申领电子社保卡、电子培训券。 我厅审核后将通过系统对申领对象发放电子培训券,学生可凭券免费参加一期职业技能培训。

三、做好培训对接工作。根据申领电子培训券学生培训意愿,对接相关培训机构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如本校具备举办职业技能培训资质,也可由学校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组织开展培训。

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高校、职业院校要主动学习并向学生宣传电子培训券、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相关政策及我区就业创业政策,鼓励支持毕业生使用电子培训券积极参加就业创业培训,不断提高毕业年度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促进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

对工作中如有疑问,政策方面可咨询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系统及社保卡问题可咨询我厅信息中心。

联系人: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王承、姚伦仲 0771-5865582、0771-5882806,

电子邮箱:zynljsc@rst.gxzf.gov.cn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林圣钧  0771-2298089

附件:1.广西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申领表

      2.广西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使用操作指南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电子培训券”试点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9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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