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资金情况。2022年我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合计8,475万元(其中:2021年11月提前下达6,885万元、2022年12月下达1,590万元)。该补助资金用于在岗“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一次性安家费以及能力提升专项计划等费用。
(二)地方财政安排情况。2022年我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4,330万元,该补助资金用于在岗“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缴纳社保等费用补助。
(三)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我区绩效目标设置与中央下达的一致,及时将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各地,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工作,确保年度全区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共计12,805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我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8,475万元,我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4,330万元。全年支出为8,214.53万元,当年结余为4,590.47万元,预算总执行率为64%,结余结转下年使用。我区实行因素法分配,在计算资金分配过程中考虑各市县历年结余资金量、特殊事项调整等因素,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时编制分配方案提交自治区财政厅,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达给各市县。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2022年,全区各级人社、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1〕96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社〔2021〕20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社〔2016〕148号)有关规定,做好“三支一扶”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
1.分配科学性方面。资金分配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因素法制定分配方案,具体因素包括各地招募人数、补助标准、当期实际在岗人数、财政补助资金结余情况等。
2.资金下达及时性方面。2021年11月24日收到《财政部 人社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176号),2021年12月6日将资金分配方案报送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2021年12月21日下达资金。2022年12月2日收到《财政部 人社部关于下达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161号),2022年12月2日将资金分配方案报送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2022年12月30日下达资金,两次下达资金均在收到指标发文30日内,完成制定分配方案、拨付资金。
3.拨付合规性方面。资金拨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4.使用规范性方面。资金均按规定使用,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5.执行准确性方面。我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认真统筹上级和本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指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主动加强预算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全区总体上按照中央补助资金和全区预算安排执行,预算执行过程中确保资金发放准确。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方面。合理确定绩效目标,主动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持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跟踪管理,努力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方面。支出责任履行均依职能履职尽责,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总体看来,2022年我区“三支一扶”中央财政补助经费支出使用情况良好,资金支出符合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统一选拔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思想素质好、学习能力强,较大地缓解了基层人才短缺矛盾,改善了基层人才队伍结构,成为培养专业技术骨干后备力量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基层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2022年中央下达我区“三支一扶”人员招募指标1450人,我区实际招募上岗1502人,“三支一扶”中央财政补助名额招募计划完成率为104%,超额完成≥95%的年度目标要求。2022年,中央下达我区“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培训指标为300人,我区举办了4期“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共计培训707人,“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完成率为235%,超额完成100%的年度目标要求。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招募的1237名“三支一扶”人员在岗997人,人员流失率为19.4%,完成上年度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流失率≤20%的年度目标要求。2022年我区各市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平均就业率为90%,完成当年度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就业率≥90%的年度目标要求。
(2)时效指标完成情况。2022年,克服了疫情不利因素的影响,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统筹推进“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实施。全区各设区市均完成“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工作。我区于2022年5月举办2期,8月、11月各举办1期,共举办了4期“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共培训707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完成“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12月底前完成的年度目标要求,提升了“三支一扶”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基层的能力,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2022年我区以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示范引领作用,以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为重点,高质量实施我区“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我区结合实际适当扩大招募规模,比上年招募总人数增加268人,同比增长22%。2022年我区“三支一扶”报名人数达5.02万人,较上年增长89%,创历史新高。我区“三支一扶”计划发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年度目标要求。
(2)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2022年我区三支一扶”计划扩大招募规模,放宽招募范围,细化岗位要求,完善管理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我区“三支一扶”计划已逐渐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层服务项目,对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基层输送培养人才,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得到了基层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2022年我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转编人数586人,占期满总人数958人的61.16%,为当地事业发展留下了青年骨干,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为基层输送培养青年人才,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作用较显著,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年度目标要求。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我区为提升宣传覆盖面,将新录制的“青春奋斗 振兴有我——广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集结号”视频宣传片投放在广西新闻频道、地铁电视、媒体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各平台渠道进行宣传,提升品牌效应。赴高校开展“三支一扶”政策宣传,“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暨广西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宣讲会、广西民族大学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3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等活动,有效针对高校毕业生群体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完成当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政策知晓率≥80%的年度目标要求。根据对1234名“三支一扶”人员进行的抽样问卷调查显示,“三支一扶”人员对“三支一扶”政策的满意度为95%(其中,非常满意32.82%,基本满意35.74%,感觉一般26.74%),完成≥85%的年度目标要求。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完成率全年实际完成值超过指标值30%以上的原因为:除中央财政下达的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经费90万元外,自治区也安排了配套培训经费20万元,配套培训经费纳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门预算。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区将根据本次绩效自评结果以及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三支一扶”工作目标任务,不断完善全区“三支一扶”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设置和考核体系,合理分解下达绩效目标任务,确保“三支一扶”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我区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公布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各项绩效目标均较好完成。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落实国家的部署和要求,不断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高质量实施我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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