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5年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
2015年,我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改革统揽、依法行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十三五”期间更好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基础。
(一)精准发力,确保完成就业目标任务。2015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要达到40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一是抓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集中力量认真抓好。今年我区高校毕业生预计将达到19.5万人,比去年增加1.4万人,任务非常艰巨。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继续实施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精心开展系列服务项目,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要切实抓好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责任分工,不断创新服务农民工体制机制,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工作,采取专项资金扶持等方式,帮助更多的返乡农民工成功创业。统筹做好困难群体就业工作,妥善做好经济结构调整中的转岗再就业工作,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各类群体就业工作。二是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结合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服务业、小微企业,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三是推动大众创业。不断完善我区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创建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举办第二届广西创业大赛。四是加强公共服务。深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推进农民工的市民化和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五是强化职业培训。加强职业培训制度体系建设,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突出转业转岗培训和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进一步提高职业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六是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和形势研判。提高就业统计数据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和形势分析研判,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二)全面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发挥好托底作用。一是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这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利益关系调整深刻,社会关注度高,要把这项改革摆在今年社会保障工作的首位,研究出台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二是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并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继续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全面推进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妥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积极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三是做好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的实施工作。精心实施好连续1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和国家首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工作,把好事办好办实。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四是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做好建筑业等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监督管理。五是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整合经办资源,推进五险合一征缴,抓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加快社会保险数据大集中,年内实现全区社会保障“一卡通”。
(三)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创新驱动战略。一是健全人才评价机制。加快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步伐,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改革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启动行业协会、学会开展水平评价类资格具体认定试点工作。二是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博士后管理和服务工作,规范兼职和待遇,完善高级专家服务体系。加大留学人员和回国来桂专家工作力度,大力实施重点引才项目,制定更具开放性和普惠性的人才引进政策。三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加快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加强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继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四是加大引进人才和国外智力工作力度。扎实推进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积极引进和用好国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四)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公务员制度改革和队伍建设。精心组织实施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深化公务员分类制度改革,继续做好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和作风建设。二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入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各项政策,依法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行为。在全面整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开招聘制度,着力推动公开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比例标准的动态调整工作。三是做好公车改革司勤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五)稳慎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一是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推进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适时出台区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健全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继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突出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加强动态监控和集中治理,特别是要在专项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措施,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二是积极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要继续规范企业裁减人员行为,加强对劳务返遣用工的监督管理,深入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加强特殊工时管理。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加强劳动争议专业性预防调解工作,推动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企业自主解决劳动争议能力,完善集体劳动争议调处机制,继续大力推进仲裁院建设,健全仲裁办案制度,优化仲裁程序,提高办案效能。四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建设,推动以综合执法为重点的监察执法体制改革,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向县级纵深覆盖工作。五是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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