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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自治区“十四五”规划涉及人社领域主要任务情况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9-11 16:33:00
  • 来源:厅规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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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实施“十四五”规划以来,全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学方略、谋创新、抓落实,积极推动自治区“十四五”规划涉及人社领域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自治区“十四五”规划任务涉及人社部门的主要是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目前总体工作进展情况良好,主要任务基本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一、主要任务推进情况


    (一)突出就业优先导向,稳住了就业“基本盘”


    1.落实落细稳就业政策措施。持续完善就业政策支持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若干措施》《加强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提高广西城乡居民收入的若干措施》等助企纾困政策,推动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大社会保险“降、返、补”等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落实力度,对依法参加失业、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底。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至2024年底。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推动印发《广西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办法(试行)》,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增强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2.全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脱贫人口防止返贫就业等攻坚行动,实施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开展“筑梦广西·职引未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行动,为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充足就业岗位特别是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等困难毕业生提供一人一策精准服务。2021届、2022届、2023届广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95%以上。统筹协调劳务输出与就近就业,促进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就业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城镇困难人员等就业帮扶。2021年至2024年6月,全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6.5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8.23万人。2021—2023年我区城镇调查失业率分别为5.5%、5.6%、5.5%,2024年1-6月,全区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6%,符合“十四五”规划目标要求。


    3.着力提升职业培训质量。深入推进技能广西行动,广泛开展企业职工、脱贫劳动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2021年至2024年6月,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累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9.10万人次。同时,全力打造“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和地方特色劳务品牌,建成自治区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建设示范项目51个, 2021年至2024年6月,全区累计开展八桂系列劳务品牌相关培训44.75万人次。创新推进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选取15家试点医疗机构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的工作经验,打造破解群众健康护理难点痛点的广西方案


    (二)拓展社会保障覆盖面,织密了社保“安全网”


    1.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新业态从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扩面专项行动,将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纳入设区市绩效考评范围,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调研服务指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截至2024年6月末,全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79.40万人、553.39万人、651.87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6月末,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为91.71%、92.15%、93.16%、93.64%,预计至2024年12月末达到94%,“十四五”期末完成95%的目标任务。


    2.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和社保待遇水平。2022年1月起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2023年7月起全面实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统收统支模式的自治区级统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同步调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2015年至2023年,连续9年上调全区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三项工伤保险待遇。


    3.全面完成“五险合一”经办体制改革。统一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置,全域完成“一门式”经办服务改革,形成经办服务“广西模式”。推行“受理不办理、办理不见面”的受审分离业务经办模式,有效防范经办风险。2023年12月起,我区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缴纳方式,用人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蓄了人才“新势能”


    1.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完善高级职称评审直接评审绿色通道。修订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创新开展业绩评价、实绩评价和同行推荐相结合的评议方式,破除传统人才评价“四唯”倾向,提升二级岗位评聘质量。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2.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建设,组建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联盟,评选奖励“广西技能大奖”“广西技术能手”,启动首席技师评聘工作。截至2024年6月末,全区技能人才总量达834.55万人。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1银2铜、85人优胜奖的突破性成绩。我区选手李平武代表中国队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上勇夺汽车技术(新能源)项目金牌。


    3.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构建较为完善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体系,扩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完善事业单位人才聘用和流动政策,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事业单位人才活力。


    4.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人力资源产业园对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作用,广西(柳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成功获批部区共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我区实现国家级产业园零的突破。我区国家级引智平台数量实现新突破,从“十三五”期间原有2家国家级引智基地跃升至5家,国家项目获批资助经费总额实现连续5年增长,为我区引进国外人才智力支撑广西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心剂”。


    (四)深化工资制度改革,推动形成工资分配“新格局”

    1.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在事业单位分类推进“1+N”动态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机制和自治区本级区间核定机制,分级分类优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做好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指导各公立医院优化内部绩效分配方案。配合做好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

    2.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和调控。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年度企业薪酬调查信息,优化企业工资信息指引服务。2023年11月,实施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引导企业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广西城乡居民收入的若干措施》,助力城乡居民就业增收。

    (五)注重源头防范治理,开创了和谐“新局面”

    1.扎实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不断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内容不断丰富。2022年,我区8家企业被命名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柳州市柳东新区被命名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2023年,我区2个集体和8名个人获得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开展2024年“和谐同行服务万家企业”活动,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

    2.打造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新机制。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化解专项行动,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能力,聚焦农民工、新就业形态等重点就业群体,排查化解劳动人事争议风险隐患。创新打造“人社+法院+工会+N”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推动争议案件就地化解、快速处置,提高争议问题多元化解质效,在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3.持续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健全根治欠薪制度体系,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及配套政策,深入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持续擦亮“根治欠薪·桂在行动”品牌。开展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考核,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桂薪宝”建设与应用,提升欠薪治理数智化水平。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强化失信联合惩戒,防止出现因欠薪引发的重大负面舆情事件、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2020年以来,我区连续4年在国务院考核中获得A级等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其他经济社会政策的协调联动,创造挖掘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促进就业量的扩大和质的提升。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开展“筑梦广西·职引未来”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行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确保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稳定。统筹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持续深化区外和区内劳务协作,拓宽省际劳务协作覆盖区域,稳定农民工总量和脱贫人口务工规模。统筹做好退役军人、城镇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帮扶工作。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深化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创新。深入推进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探索向养老护理、母婴护理等“一老一幼”民生领域拓展。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形成覆盖无盲区、线下零距离的公共就业服务网。

    (二)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进制度改革,增强社会保障可持续性、可及性、安全性、便捷性、规范性。推动参保扩面精准化管理服务。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开展高质量参保扩面专项行动,推进法定人群全覆盖。巩固深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适时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改革,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加快立法工作,拓展应用范围,打造居民“第二身份证”。加快推动建立系统集成、协调高效的一体化社保经办大格局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

    (三)深化人才人事制度改革。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桂战略,深化人才发展相关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育载体建设。完善专业技术人才机制改革完善人员招聘、职称评审、考核评价、岗位聘用、奖励保障等机制。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深化职称评价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创新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稳步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创新推行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深入推进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发挥国家级柳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开展各类人才服务活动,打造引才聚才活动品牌。做好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工作

    (四)深化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深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配合和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分类实施薪酬制度改革全面总结我区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积极争取我区列入2025年国家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畴。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建立健全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实行特岗特酬。做好企业工资分配指导和宏观调控,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

    (五)深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统筹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发展,注重源头治理,推动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健全根治欠薪工作体系,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化解专项行动,聚焦农民工、新就业形态等重点就业群体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平等就业、工资报酬、休息休假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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