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波同志任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2015年1月26日上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全厅干部大会。会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宋晓天宣读了自治区党委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
经自治区党委研究,并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李宁波同志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同时,自治区党委决定,李宁波同志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蒋明红同志因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任职,不再担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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