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稳就业、强社保、优分配、促和谐、优服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捍卫“两个确立”立场更加坚定。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举办读书班,开展集中研讨,组织现场教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聚焦中心工作选定一批重点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广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报告》《关于提高广西城乡低收入群体可支配收入调研报告》等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开展“为民解忧办实事”活动,其中“服务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纳入自治区“为民解忧办实事”九项工作实施方案。
(二)全力稳就业惠民生,就业形势保持总体平稳。坚持把稳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认真落实稳经济一揽子助企纾困政策,全力做好就业工作,推动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1—6月,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3.07万人,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达任务的76.89%。2月1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制定释放消费潜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推行柔性执法等12条措施。在2022年招用4868名大学生的基础上,继续实施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专项计划,计划再招用一批高校毕业生到未配备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的行政村工作,实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所辖行政村全覆盖。深入实施“就业暖心·桂在行动”专项服务活动,截至2023年二季度末,农民工规模总量达1437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0.1%;截至6月底,全区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达到284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5.89%。开展“百日冲刺、百日争先、百日护航、百日助力、百日聚才”五大专项行动等,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持续加强兜底保障,更多群体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做好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精准扩面,推动从“制度全覆盖”转向“人群全覆盖”。截至6月底,全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39万人、525万人、614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9.43%、101.44%、100.66%。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做好政策问题整改,狠抓数据质量提升,提高应保人员缴费率和平均缴费基数比率“综合两率”。推动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持续巩固,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正式实施。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基金安全“回头看”和暗访活动,修订出台社保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四)聚焦两支队伍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聚焦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两支队伍,做实做优各项服务,解决人才“急难愁盼”问题。开展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实施工作,稳步推进部分高校、科研院所岗位结构比例自主设置试点。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持续开展技工院校培训结对帮扶行动,全区技工院校共有在校生12万人,连续3年就业率达到97%以上。在2022年试点的基础上,紧贴产业发展和重点企业用工,今年开展整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行动,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截至6月底,全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81万人次,其中培训农村劳动力8.78万人次,为各类企业输送用工18.56万人次;全区技能人才总量达到807.52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178.36万人。扎实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广西(柳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获批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五)推进收入分配改革,重点群体收入得到逐步提升。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标工作。配合做好我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同步制定调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标准相关政策。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制定出台自治区本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动态奖励额度核定办法。落实和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核增义务教育教师岗位考核津贴和奖励绩效考核津贴,落实课后服务补助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深化高校和职业院校实施人才薪酬制度改革,指导各自治区本级高校、职业院校和科研院所实施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政策。
(六)注重源头防范治理,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严格落实“三个严禁”和“一金七制度”,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暨“根治欠薪·桂在行动”和欠薪隐患排查处置专项行动,上半年共为0.86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14亿元。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企业规模性裁员监测和风险处置,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落地。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机制,提高劳动争议化解效能。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为市场主体招用工和劳动者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七)推动政务服务便捷化,不断提升人社服务水平。组织梳理全区人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共130余个要素,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标准。拓展“跨省通办”范围,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目录及办理流程规范(2023年修订版)》,共实现42个公共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扎实推进系统行风建设,依托“数智人社”系统实现第一批4个“一件事打包办”上线,征集并梳理了25个事项开展“厅局长走流程”,解决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问题。2023年上半年全区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为99.99%;4月10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全国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专题培训班上作行风建设经验交流发言。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全面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起步之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部署安排,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奋力开创全区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落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将措施转化为成果。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我区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电话督导和实地督导调研精神,抓住当前高校毕业生离校关键期,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优化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为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力争年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深入开展“就业暖心·桂在行动”专项服务活动,加大招聘活动力度,常态化开展“点对点”送工服务,促进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配齐配强就业服务专干,壮大就业服务队伍,加快完善覆盖自治区、市、县、乡(镇)、村(社区)五级就业服务体系。筹备召开中国—东盟人力资源合作与开发论坛暨中国—东盟人力资源服务博览会,吸引更多海内外优秀人才来桂就业,服务广西发展。发挥广西人才网及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扩大高校毕业生公共招聘岗位信息覆盖范围,让就业岗位信息高效直达毕业生。高质量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二)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工作,进一步提高参保率。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考核迎检工作。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动开展个人养老金制度工作试点,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收统支工作。开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完善基金预警监测机制,推动做实职业年金,开展社保基金巩固提升行动,督促各地防范发放风险,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三)落实新时代人才强桂战略。办好中国—东盟人力资源合作与开发论坛暨中国—东盟人力资源服务博览会。组织选手集训并参加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加快出台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持续开展整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行动,为实体经济提供技能人才支撑。实施广西人才小高地、自治区特聘专家项目遴选,加大博士后人才平台建设力度。开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等系列活动。深入推进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培养更多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事业单位分类推进“1+N”动态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机制,分级分类优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深化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薪酬、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继续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和调控,发布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提高全区最低工资标准,努力保持在全国中游水平。
(五)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严格落实“三个严禁”,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坚决防止出现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省级监控预警平台,推进“桂薪宝”系统与“智慧监察”系统有效衔接,为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撑。持续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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