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人社工作稳步推进 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报了2014年前三季度广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情况。
一、2014年前三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一)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稳定和扩大就业。1-9月,全区城镇新增就业41.3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2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44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3.25%、103.13%、122%;城镇登记失业率3.15%,低于控制目标1.35个百分点,全区就业形势继续保持稳定。一是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完善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新突破;鼓励各类企业、重大科研项目、基层单位等吸纳高校毕业生;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实现和带动就业;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登记、就业见习等制度落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打破了户籍限制;完成今年500名“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计划。二是加强就业服务,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实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健全就业援助,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等一系列专项就业服务活动,促进各类群体就业。三是积极扶持创业促进就业。加强促进就业创业税收政策、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落实;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推进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全区首届创业大赛进展顺利,经过海选、初赛和复赛的角逐,有12个创业团队晋级决赛。四是创新农民工工作。出台了《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推动农民工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大力打造广西劳务品牌,有计划地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9月,全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68.49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4.15%。五是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创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实施边境、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专项培训工程。1-9月,全区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达21.92万人次,其中,就业技能培训17.9万人次,创业培训2.65万人次,岗位技能提升1.37万人次。六是推进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失业预警体系建设。目前已完成17个县、171个乡镇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全区失业动态监测样本达1210家,覆盖19个行业门类,78个行业大类,涉及岗位人数55多万人,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参考。
(二)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一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推进顺利。截止9月末,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51.53万人、258.46万人、1045.87万人、336.11万人、277.99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18%、102.56%、107.82%、101.54%、105.7%。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23.64亿元。二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区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7月1日起正式实施,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实现城乡之间顺畅转移;落实了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优惠补助政策;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铺开,截至9月底,全区各县(市、区)已经完成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草拟并报当地政府审批;城镇医疗生育保险政策北部湾经济区区域同城化7月1日起颁布实施;生育保险涵盖所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稳步推进;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7个市、2500多万城乡参保人信息纳入金保工程数据大集中系统,社会保障卡发卡328万张;广西区本级与广东广州市于7月30日正式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计划年内南宁、柳州、玉林、北海等市还将纳入联网即时结算范围。三是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全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达到月人均1868.98元,养老金100%按时足额发放。四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稳步推进。截止9月底,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06.33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35%,9月份60周岁以上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城乡老年人达529.9万人。五是社保基金监督工作不断加强。推动社保基金全区联网应用,开展社保基金管理专项检查,抓好历史遗留被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的清收,确保社保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的安全。六是社保经办服务水平有力提升。全区14个地级市、59个县已组建“五险合一”社保经办机构,县级组建率已达63%;统一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办理要求,简化和规范了社保经办规程,全面公开社保群众办事清单,探索推进“柜员制”服务模式,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三)扎实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成第五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先进集体、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选拔推荐工作;完成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第四批自治区特聘专家的遴选工作;筹备全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暨人才小高地十周年总结会议;成功组织开展多项专家服务基层活动。二是职称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进一步推进下放卫生、高校教师系列评审权改革,专技人才与高技能人才成长“双向通道”试点、无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改革有新突破。三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开展高技能人才和继续教育基地、大师工作室等项目建设。四是稳步推进高端智力引进和培养工作。开展了我区重点产业、新兴产业以及重点园区建设急需的国外智力资源引进和输出培训,与新加坡共建高层次人才合作培养机制。1-9月,共完成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116项,引进经济技术类外国专家175人次。
(四)着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一是公务员管理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制定出台和修订多项政策和制度,解决多年来区直机关公务员转任不规范的问题;稳步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和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实施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人事人才管理新机制,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取得新突破;创新推进平时考核工作,完善公务员考核管理手段。二是健全符合广西区情的基层公务员考录制度。继续落实对基层单位和艰苦岗位考录的政策倾斜;完成公务员招录四级联考、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公示等工作;开展全区公安机关紧缺职位人民警察录用审批和我区政法干警计划招录。三是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公开招聘突出问题督查,启动涉及全区16个行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期评估和二级岗位评审等工作,促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五)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循序推进。一是不断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部署开展了县级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调整工作,继续做好基层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占比调整等政策研究。二是健全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开展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控制工作,加快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研究。三是改进和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加快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立法,全面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开展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调研,发布2014年全区企业工资指导线,推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继续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规范劳务派遣行为;加强对劳动定额管理和企业执行劳动标准的指导;着力提高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截止9月底,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3.65%,其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8.81%,集体合同签订率为79.39%。二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不断加强。大力推进仲裁院建设,有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截止 9月底,全区14个市、87个县(市、区)设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级市覆盖率达100%,县级覆盖率达到91.58%;1-9月,全区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案件12064件,涉及人数15083人,涉案金额21385.29万元。其中,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3397件,涉及农民工3521人,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不断加强,“两网化”工作稳步推进。1-9月,全区共对6.48万户用人单位进行主动监察;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等7.55亿元,涉及劳动者7.46万人,其中追发农民工工资待遇等近7.39亿元,涉及农民工7.34万人;责令1851户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1.04亿元,责令用人单位与10.73万人补签劳动合同,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二、下一阶段主要工作项目
(一)认真贯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一是落实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公平,确保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二是强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继续组织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推进就业实名制。三是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首位,统筹做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被征地农民、水库移民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四是进一步落实创业政策,加强创业服务,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五是加强职业培训,健全职业培训制度,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一是继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研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办法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探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和城乡统筹,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制订落实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社会保障有关政策。二是继续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三是稳步推进五险合一经办,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国内外智力引进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人才平台建设,推进北部湾重大人才项目实施。二是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规范职称评审和评委管理,推进职称规范化管理。三是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大力引进国内外各领域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四)继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务员录用、考核、奖励办法和调任、转任等规定。继续完成全区四级联考公务员录用的后续工作以及其他各项招考工作;完善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录政策;加强公务员培训和考核奖励工作。二是继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贯彻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全面落实和规范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规范。
(五)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指导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关单位工资制度,逐步解决区内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公务员之间待遇不尽合理的问题。二是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动态管理研究,确保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事业单位之间工资水平的合理性。三是继续推进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研究。四是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继续抓好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检查落实。
(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继续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重点解决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问题。二是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对企业劳动标准和劳动定额制度执行情况的指导。三是推进仲裁院和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提高仲裁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继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不断提高监察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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