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区人社系统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树立“服务、创新、管理”的工作理念,持续改革创新,筑牢民生底线,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资待遇、劳动关系、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2017年上半年广西人社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就业托底工作,就业局势保持稳定。今年以来,全区各级人社部门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业带动就业,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着力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确保了全区就业局势稳定。截至6月底,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4.28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0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39万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69.38%、63.17%、69.55%。6月末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9%,比计划控制数低1.61个百分点,全区就业形势保持稳定。一是实施就业创业优先战略,以发展促就业。继续抓紧抓实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落实,鼓励企业开发新的就业岗位。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统筹做好各类群体就业。组织开展校园双选会、春季全区人才交流大会、就业援助月等系列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共举办高校毕业生现场和网络招聘会180场,提供就业岗位超过40万个。积极推进实名登记工作,帮扶全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7.186万人实现就业,2016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率为98.04%,同比增长6.34%。二是大力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业促就业。完善创业孵化基地及众创空间扶持政策,扎实推进广西众创示范基地建设,新增入驻孵化项目17个,累计孵化项目98个,注册资本超过4.3亿元。建设农民工创业园,促进返乡创业就业。2017年新增10个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试点,其中4个在贫困县,全区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总数达到24个。大力推进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截至6月底,全区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总量达12.11亿元,帮助1.87万人解决创业资金难题。继续打造10个广西优秀劳务品牌,并分别给予扶持资金100万元。三是加大就业扶贫力度,推动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技能专项计划深入实施。全区已组织帮扶“两后生”就业专场招聘会13场,提供就业岗位44763个,参加现场招聘会“两后生”共计3630人,达成就业意向2455人;收集区内外860 家企业,5.1万个岗位信息汇编成册,进一步拓宽“两后生”就业选择面;安排68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参与“两后生”职业培训的技工院校,大力提升结对帮扶技工院校的培训能力;大力推进第二批(2017年秋季入学)贫困家庭“两后生”招生工作,已预报名3509人,占2017年目标任务数6000人的58.5%。四是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举办以“促进转移就业,助力脱贫攻坚”为主题的2017年广西“春风行动”。活动期间,全区组织653场专场招聘会,为110.93万人提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实现区内外就业17.89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44万人。其中,跨省转移就业6.25万人,涉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6万人。组织开展深圳对口帮扶河池、百色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专项招聘活动。1-6月,全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累计40.01万人次。五是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工作,健全完善就业服务设施,不断提升就业服务能力。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全区各市就业业务经办和数据自治区级大集中管理。大力推进南宁、柳州两个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构建广西公共实训基地平台。加强失业预警基础建设,全区失业动态监测企业3005家,6月末监测企业在岗职工78万多人。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更加普惠于民。一是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6月底,全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604.41万人、290.75万人、376.69万人、328.09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全区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总人数达到5121.34万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9.17万人。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777.39万人,其中有587.87万名6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人按月领取了养老金。二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继续实施企业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今年上半年,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政策共为企业减负约9.4亿元,全区执行降低各项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共为企业减负约14亿元。进一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目前,自治区本级和14个地市均已完成新农合职能、机构、人员等的划转,基本建立起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初见成效。印发《关于规范广西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内,扩大了职工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成效明显,上半年,全区建筑业新开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99.06%。三是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做好2017年机关事业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450元,城镇职工医保在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81%左右。四是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落实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自治区分别与14个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签订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责任书。强化医疗保险监管。进一步完善服务协议管理,对115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考评,评定出2016年度考评优秀单位17家,约谈违规定点医药机构16家,暂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9家,拒付48家定点医疗机构相关违规费用共38.83万元,拒付违规问题严重的14家零售药店费用共8.63万元。五是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广西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和全区15个统筹地区(含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业务系统全部完成改造,并正式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成为全国首批14个实现系统接入全覆盖的省份。截至6月30日,全区197家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开通跨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其中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8家,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39家;成功结算18例跨省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金额57.45万元,其中各项基金支付36.93万元,基金支付率64.28%。”六是推进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申报。截至6月,自治区本级已有3388家参保单位申请网上业务经办,占参保单位总数的84%;网上申报业务79963人次,占可网报业务事项总业务量的77%,线上线下比为3.4:1。
(三)推进人才政策改革创新,人才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研究制定人才政策,完善人才管理制度。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人才强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人才政策,有力解决人才政策短板问题,参与草拟《广西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修订完善特聘专家制度,研究制定加强博士后管理工作制度、引进海外人才工作办法等,印发支持高校科研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创新政策。二是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评审和人才培养项目建设。组织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评审、第二十批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遴、第六批特聘专家选聘、第七批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遴选等工作。三是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结合广西区域实际,大力实施和推进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依据技工院校、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等,建设高技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全方位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目前,国家和自治区投入建设经费共1.463亿元人民币,在全区建设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5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3个,培养了一批技师和高级技师。积极备战世界技能大赛,组织技工院校参加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坚持以赛代训、以赛促训、多途径选拔,与自治区有关厅局联合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20多场次。四是适应新形势要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修订完善职称评价标准。部署各系列修订评审条件,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目前已完成16个系列(行业)评审条件的修订工作。开展职称评审社会化试点工作。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渠道,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社会主导的评价制度,提高人才评价的社会化程度,目前在广西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开展的经济系列社会化评审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合理界定和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今年以来,在工程系列、卫生系列和中小学教师系列共下放15个设区市(单位)的副高级评审权。五是扎实推进流动人才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工作。搭建流动人才档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1.7万卷人事档案远程数字化查阅功能。推进职称证书查询平台、职称申报和评审平台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平台已为6.4万名专技人才提供高级职称审验服务,提供对外查询服务约5.3万人次。六是认真开展引进国外智力工作。2017年上半年,全区执行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29项,资助国(境)外专家62人次, 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400份。
(四)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组织开展2017年度公务员考录工作。今年,全区参加公务员考试人数为18.7万,面试人数2.3万,考试安全顺利。公务员考录进一步加大向基层倾斜的力度,今年全区各级机关共计划面向社会考试录用7189个职位、8857名公务员,其中县、乡两级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7209名,占全区计划总数的81.4%。在报名阶段,全区取消的录用计划共433名,占录用计划总数的4.9%,分别比2015年和2016年下降了2.1和0.4个百分点。通过探索开展分级分类考试、加强面试考官等专家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考试的科学化水平。首次查处了玉林、梧州两起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的案件,营造公平考录的良好氛围。二是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步入常态化开展、制度化推进阶段。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的通知》,把公开遴选作为设区市以上机关从基层补充公务员的主渠道,为进一步畅通和规范基层公务员“上行通道”、完善基层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顺利推进。将派驻机构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范围,目前已有柳州、百色、崇左、钦州、北海、防城港、南宁、贺州、来宾等9个市纳入了实施范围。四是组织开展“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工作。今年我区 “三支一扶”计划招募800名高校毕业生,报名人数达13690人,平均开考比例为1:9.5,7月15、16日,2079人参加了面试。五是探索更加公平高效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继续实施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2017年在12个市(除桂林、贺州市)设考点108个,考场4464个,笔试参加考试人数10.3573人。六是指导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试点。加快推进广西大学深化人事制度综合改革工作,在扩大广西大学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管理、职员制改革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服务广西大学“双一流”建设。
(五)完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施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启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开展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动态管理工作,对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调研,加强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开展我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调研和数据测算工作;继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
(六)构建稳定的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业务指导。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法规体系建设,研究制订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认定技术文件,确立科学合理的认定标准。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各成员单位的日常工作沟通联系,进一步健全政府、企业、职工三方协作工作机制。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指导企业推行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和劳动监察执法,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得到改善和规范。截至6月底,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4.75%。二是进一步健全劳动保障检查执法制度,积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自治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加快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健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欠薪应急周转金等制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2017年上半年,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主动巡查各类用工单位4.24万户,办结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案件2754件,案件办结率98%;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7.5亿元,涉及劳动者5.7万人,其中追发农民工工资7.15亿元,涉及农民工5.42万人;督促用人单位为3.91万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为0.63万人参保缴费1737.56万元。推动信息系统应用,实现举报投诉省级联动。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全面运用广西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暨全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平台进行案件办理。2017年上半年,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已应用信息系统立案2390件,办结案件1699件,快速调处案件1120件,案件共涉及金额4亿元,涉及劳动者3.24万人。开通了劳动保障监察年度审查网上申报平台。上半年,全区共有14000多家用人单位参加年度审查网上申报。三是不断完善和创新调解仲裁工作机制,提高调解仲裁效能。2017年上半年,全区共处理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案件14176件,涉及劳动者16065人,涉案金额3.76亿元。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进一步畅通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仲裁“绿色通道”,2017年上半年,全区共立案受理涉及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3912件,涉及农民工4536人,审结2806件。
(七)党风廉政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厅机关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执纪问责,加强廉政巡察工作。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提速和政务服务提效工作,对我厅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编制了操作规范,对审批程序进行优化和流程再造,最大限度的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并将所有办理事项都编制成流程图,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上半年,我厅政务服务窗口共办理各类事项12905件,办结率、现场群众满意度均达“100%”,实现了“高效、便民”目标。深入开展“美丽广西”服务惠民专项活动,推进村级(社区)基层就业社保服务窗口建设,指导全区行政村提供就业服务和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确保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农民群众办事不出村”的目标。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抓好就业创业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大力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着力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全力以赴抓好就业扶贫工作。研究出台《自治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暂行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广西国家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第四届广西创业大赛和广西第四届农民工技能大赛。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完善相关政策。继续推进重特大疾病保障、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和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等工作。以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等政策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三)稳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和人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提升职称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创新人才管理政策出台。继续实施人才小高地提升工程。开展“人才服务年”活动。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研究制定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实施办法。
(四)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就业、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村级社保就业服务窗口建设,完成全区14268个行政村就业社保服务窗口建设。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快金保工程二期建设和“互联网+人社”相关项目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