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本厅各处室,自治区社保中心,厅属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推进政务服务全区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数发〔2020〕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区通办事项办理流程规范编制工作的通知》(桂政务办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务服务全区通办事项目录和办理流程规范(2022年修订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务服务全区通办事项目录(2022年修订版)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务服务全区通办事项办理流程规范表(2022年修订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