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具有金融功能的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1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医保发〔2021〕39号)要求,我区已正式发行应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代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为确保新旧社保卡(第二、三代)有序过渡和正常使用,经研究,定于2021年9月30日前,对全区医保系统、社保卡读卡设备、软硬件接口等进行适配升级。请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做好适配升级工作及服务对象的宣传引导,确保适配升级工作平稳有序。
系统适配升级期间,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医保局联系。联系人:利林,18977113623;龙艺,1867706421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