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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迎春送暖 稳岗留工”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1-24 08:33: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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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以及“早抓快干一季度 稳中求进开好局”的决策部署,打好“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持续提升就业服务,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迎春送暖 稳岗留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迎春送暖  稳岗留工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月20日—3月31日

三、工作内容

(一)为就地过节农民工送温暖。各地要主动向农民工等务工人员发出节日慰问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需要,组织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特别是对生活困难的农民工等群体提供更为便利和周到的服务和人文关怀。引导倡议务工人员留在就业地安心过节,鼓励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采取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安排文化娱乐活动等措施,落实好工资、休假等待遇保障,吸引职工就地过节、在企休假,确保企业和务工人员正常生产生活。加大对农民工留守家庭的关爱帮扶。

(二)为企业稳岗留工送政策。各地要统筹协调,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强化综合研判,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及时调整优化就业政策和应对措施。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落实税收政策、创业担保贷款、就业补贴等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就业。按规定落实稳岗返还政策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促进企业以岗留工、以薪留工。

(三)为有培训意愿的务工人员送技能。结合“技能广西行动”和“八桂系列”劳务品牌技能提升行动,开展校企合作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实施重点群体重点行业专项培训。组织本地有培训意愿的务工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岗前技能培训及“八桂家政”、“八桂建工”、“八桂米粉师傅”等“八桂系列”劳务品牌技能培训。组织技工院校结对大型易地搬迁安置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参照县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工程,鼓励脱贫人口等各类群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以赛促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四)为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送岗位。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点对点”返岗务工等专项活动,统筹组织好线上线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通过提升就业失业管理服务覆盖面、提升免费招聘匹配服务供给量、提升重点群体重点企业就业帮扶主动性,进一步强化零工市场建设等,积极引导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优先满足本地企业及区内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的用工需求。为有转移意愿且有转移就业能力的,开展1次就业创业政策宣介,提供1次职业指导,推介不少于3个有针对性的就业岗位信息。

(五)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送保障。各地要进一步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为重点,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等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兜牢民生底线。开展2022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保驾护航。同时,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卡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派送员等的合法权益。指导用人单位稳定农民工留企过节期间的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通过工会组织与留企过节农民工协商春节期间工资待遇、灵活用工方式等,稳定就业岗位;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妥善安排好留企过节农民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并依法足额支付工资。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策划组织实施。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工作调度保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活动各环节的组织实施。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各司其职,加强对各级相关部门的工作指导,动员社会机构、企业和劳动者广泛参与,同时加强对在异地暂遇困难人员的关心关爱,及时疏解疏导,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确保劳动者健康安全、企业生产有序、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扎实做好风险防控。各地要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分析,主动对接当地农民工重点输出地和务工地,密切关注农民工返乡返岗动向,做好应对预案。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做好有关防控工作,开展活动前做好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各项安全保护措施。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多渠道、多维度、全方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所取得成效,扩大活动影响力,同时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惠民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促进社会融合。

请各地按照工作安排报送以下材料:

1.于1月28日前报送工作计划;

2.活动期间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等至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邮箱;

3.在活动期间,每个月末报送当月开展相关活动情况表(见附件);

4.于3月31日前报送开展活动的工作总结。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扬  0771—5883239、5873235(传真)

杨曼  0771—5842522

工作邮箱:nmggzc@rst.gxzf.gov.cn

附件:2022年“迎春送暖  稳岗留工”活动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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