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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广西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1-24 17:01: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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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

为大力吸引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到我区从事博士后研究,加快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加强我区人才梯队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强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广西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桂博新计划”)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内容

“桂博新计划”着眼国内外知名高校、高水平科研平台和优秀导师资源,目标是结合自治区重大战略、重点产业发展、重点学科建设及乡村振兴任务等需要,计划遴选2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全职进入我区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自治区给予入选人员每人每年15万元日常经费补贴,连续资助2年。

“桂博新计划”通过博士个人申请,博士后联合培养导师和设站单位推荐确定资助人员。建议各单位优先选择与我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培养工作。

二、申报条件

申报“桂博新计划”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二)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且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

(三)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2月11日(含)之间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获得过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四)至申请截止日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3周岁。

(五)申报人员在站期间开展的科研项目要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现代农业与食品、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物流、新材料、新能源等自治区重点产业领域,着力推动我区传统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及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自治区重大战略和乡村振兴任务等需要。

(六)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其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培养导师为单独招收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一定的科研经费优先。

(七)入选者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八)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有关人员可关注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2022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填写《广西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1),向设站单位提出申请。

(二)设站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审核和培养需要组织推荐,并将推荐函(函件须标明本单位承诺对“桂博新计划”入选者至少按自治区资助标准予以1:1比例配套支持)、申请书(附件1)、申报汇总表(附件2)、进站备案证明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zqzjfwzx@rst.gxzf.gov.cn,纸质版材料邮寄到自治区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申报截止日期为2月11日。

(三)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于6月20日前在“中国博士后”官网上完成办理进站手续,6月30日前将“桂博新计划”入选者进站有关材料报送自治区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备案。

四、加强管理和服务

(一)设站单位应加强配套投入,在科研经费、住房、津贴补助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地方和设站单位设立博士后重点支持计划,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加入博士后科研队伍。

(二)设站单位应在入选者职称评定、科研工作条件等方面制定配套政策,并在出站留任、支持职业发展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入选者在站期间自主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等。

(三)设站单位应将创新型科研成果作为考核重点,与“桂博新计划”入选者签订科研计划书,并做好绩效评价和成果追踪工作;加强“桂博新计划”培养成果的宣传力度,营造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工作、生活的良好氛围。

(四)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定期对“桂博新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政策配套情况、人员培养成效等),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博士后设站单位评估的依据之一。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联系。

联 系 人:潘法有

联系电话:0771-5845920

通讯地址: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319室

邮    编:530021

附件:1.广西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2.广西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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