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专区 无障碍浏览 注册 登录 更换背景 更换背景 更换背景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138563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3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94号)
发文字号: 桂人社函〔2022〕9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94号)

  • 发布时间:2022-04-19 08:37: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字号大小:  】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刘宁书记和蓝天立主席对技能竞赛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服务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区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在集中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对接国赛、服务产业、统筹布局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围绕“技能广西行动”为主题,开展2022年全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竞赛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2022年广西职业技能竞赛以“技能广西行动”为主题,公开公平公正办赛为宗旨,统筹布局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夯实以世赛为龙头,国内竞赛为主体,企业岗位练兵为基础的竞赛体系。围绕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提质增效,加快竞赛成果转化,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为推动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人才支撑。

二、竞赛计划安排

按照整合资源、节俭办赛、统筹办赛的原则,2022年计划组织开展自治区级一类竞赛13项、二类竞赛17项(详见附件)。鼓励和支持各市、县结合本地产业和人才发展需要组织开展各类竞赛活动。

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的自治区级选拔赛均列为自治区级一类竞赛,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知印发后另行通知。

三、竞赛组织形式

竞赛主办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团体赛和个人赛(含双人、三人赛)两种竞赛形式。

四、竞赛职业及标准

举办自治区级竞赛的职业(工种)应为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的职业(工种)以及之后由国家公布的新职业(工种)。竞赛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组织实施,竞赛职业(工种)范围应为职业技能标准中设有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等级的职业(工种)。

五、竞赛奖励

竞赛奖励主要有授予称号、颁发奖金和奖状(奖牌、奖杯)、晋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等,竞赛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一)关于“广西技术能手”称号授予

1.以下竞赛优胜选手由我厅核准后授予“广西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1)全区决赛阶段赛项参赛人数在60人(双人赛项120人、三人赛项180人)以上的一类竞赛前3名,二类竞赛前2名;

(2)全区决赛阶段赛项参赛人数在30人(双人赛项60人、三人赛项90人)至59人(双人赛项118人、三人赛项177人)之间,一类竞赛前2名、二类竞赛第1名;

(3)全区决赛阶段赛项参赛人数在11人(双人赛项22人、三人赛项33人)至29人(双人赛项58人、三人赛项87人),一、二类竞赛第1名。

2.以下情况之一的,不授予“广西技术能手”称号。

(1)未纳入自治区级年度竞赛计划的竞赛;

(2)设置非职业(工种)赛项的竞赛;

(3)设置中级(含中级)以下职业技能标准的竞赛;

(4)赛项以学生身份参赛的竞赛;

(5)全区决赛阶段赛项参赛人数少于10人(双人赛项少于20人、三人赛项少于30人)的竞赛;

(6)赛项参赛单位少于10个的赛项;

(7)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未参与竞赛监督指导的。

(二)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自治区级竞赛获得优胜奖 [竞赛前3名(或一、二、三等奖)以外,排名在参赛人(队)数1/2以上名次]以上名次的选手,可根据人社职司便函〔2021〕59号、桂人社函〔2021〕298号规定,以及竞赛通知文件的奖励办法,晋升相应技能等级,颁发相应等级的技能等级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本级竞赛工作的组织管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逐步建立和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竞赛联动组织管理机制。要把竞赛活动和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二)每项赛事由赛事主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赛事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落实办赛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做好竞赛组织实施和规范管理,确保竞赛科学规范、公正公平、绿色环保。要认真研究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明确竞赛职业(工种),竞赛级别及技术标准,竞赛时间及地点,颁发技能等级证书及晋级等事项。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避免形式主义和奢侈浪费,严格落实竞赛奖励制度,不得设立颁发竞赛正式发文以外的奖项。为进一步健全竞赛质量监督机制,确保办赛质量和水平,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派员参与赛事竞赛质量监督指导工作。

(三)赛事主办单位要完善预案确保安全办赛。各竞赛主办和承办、协办单位应当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制定严密的现场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储备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做好现场应急医疗。各赛事要严格遵守场地搭建、人员流动等各环节、各重点部位的卫生、消防、用电等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协同保障,确保办赛全过程各环节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处置果断。

(四)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可通过组织市级选拔赛(或推荐参赛)的方式选拔参加自治区级决赛选手,通过竞赛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已获得 “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在2021年国家级一类竞赛获得前5名,国家级二类竞赛获得前3名且为职工身份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2022年度竞赛。

(五)为加强竞赛信息化管理,所有列入年度竞赛计划的竞赛活动,均须纳入广西职业技能竞赛管理系统统一管理。赛事主办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使用授权账号自行登录竞赛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录入赛事的参赛人数、职业(工种)、竞赛标准、时间安排、成绩统计、获奖人数等竞赛数据。竞赛管理系统具体操作办法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供技术指导。

(六)设区市竞赛活动计划及相关奖励政策由各市自行制定,请各市将本市2022年竞赛活动计划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县级竞赛活动由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

联 系 人:覃晓霞

联系电话:0771-5737531


附件:2022年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13日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