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规范我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宣布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03〕15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09〕50号)。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25日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