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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219291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15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广西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等4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和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158号)
发文字号: 桂人社函〔2022〕158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广西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等4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和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158号)

  • 发布时间:2022-06-17 11:05: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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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工商联,中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请各市各单位认真对照《通知》的创建示范标准以及申报程序组织申报。申报流程为:

(一)各地企业、工业园区自愿申报,申报材料在企业、工业园区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设区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构申报。

企业申报地的工会组织要指导企业组织实施好企业职工对企业劳动关系状况的满意度调查,将创建情况报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职工满意度测评表》(附件2)由企业工会填写并盖章后报送。

(二)设区市三方机构机构对申报企业、工业园区进行初审,由各市三方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填报《企业申报材料内容证明表》,并向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上报。

(三)自治区三方机构委员会对设区市三方机构上报的企业、工业园区进行复审,在全区范围内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向国家三方创建示范工作办公室申报。

二、申报名额

国家三方创建示范工作办公室分配我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8家,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1个。请各市结合实际,至少推荐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和工业园区各1个。

三、组织机构

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立由三方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的创建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示范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和协调创建示范工作。各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构也要成立本地的创建示范工作领导机构,精心组织,广泛宣传。

四、申报材料

各市各单位各单位要认真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格,同时附申报企业和工业园区典型经验材料各一份(3000字以内)。申报材料盖章扫描后,各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通过OA电子公文系统于7月5日前报送至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联系人:任凯红、秦晓丽

电  话:0771—5881044、5850841

传  真:0771—5851143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

      2.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职工满意度民主测评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广西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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