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60号)精神,我区从2022年1月起,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2021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全区共有1077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了2021年度报告公示,有182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按规定参加2021年度报告公示。现将《2021年度广西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汇总表》(附件1)和《2021年度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报告公示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附件2)公布,请各市积极履行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职责,督促本辖区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报告公示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完成的,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附件:1.2021年度广西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汇总表
2.2021年度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报告公示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