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总结2022年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工作,做好2023年全区职业技能竞赛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开展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良好的竞赛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1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竞赛工作总结和2023年竞赛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2年竞赛工作总结
请列入2022年度自治区级竞赛计划的各有关单位,对2022年度所承办的竞赛赛事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在组队参加有关赛事全国决赛中广西代表队获奖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2022年度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表》(附件1)。未能按计划完成2022年度的赛事,应书面说明情况并明确完成时限,否则不得申报2023年竞赛。
二、做好2023年竞赛计划申报
各竞赛申报单位要结合区域经济和我区重点行业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结合2023年度有关赛事全国决赛计划,拟定举办自治区级赛事(或选拔赛)的竞赛职业(工种)、时间、地点等,填报《2023年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附件2)。
(一)申报自治区级竞赛的主办单位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自治区级行业协会(学会)、驻桂中央企业集团等。举办跨行业(系统)竞赛活动的可申报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举办单一行业(系统)竞赛活动的申报二类职业技能竞赛。
(二)申报自治区级竞赛的主办单位应具备举办相关竞赛的实践经验,有竞赛组织实施和技术支持能力,并能承担相应的经费,自然年内能统筹安排竞赛举办时间。
(三)所申报的竞赛职业(工种)应为主办单位所属行业、产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原则上应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的职业(工种),且已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设有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但围绕广西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以及重点领域的职业(工种)或赛项的,可酌情申报。
(四)初次申报举办自治区级竞赛的主办单位,应提供拟举办竞赛职业(工种)的背景情况、软硬件技术条件、经费保障及举办自治区级竞赛可行性报告,并提供曾经举办赛事相关职业(工种)竞赛的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竞赛的牵头主办单位应在申报竞赛计划前做好与申报赛事相关的其他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统筹协调工作,明确职责和任务。严格落实牵头主办单位负责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组织实施,不得由竞赛承办单位申报竞赛计划。
(二)申报竞赛的牵头主办单位应参照国家级竞赛和广西技能大赛的办赛模式,结合赛事特点和实际,采取竞赛项目集中或分散比赛的形式,合理确定竞赛时间和举办地点,竞赛活动原则上应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三)我厅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研究确定2023年度自治区级竞赛计划,统筹安排各类赛事。请区直各有关申报单位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2022年竞赛工作总结、《2022年度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表》、《2023年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的纸质及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509室。有关表格请到广西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gxrcosta.com)下载。
联 系 人:夏蔚
联系电话:0771-5858856
传真电话:0771-5860399
电子信箱:gxjdzxzlb@163.com
地 址:南宁市葛村路5号
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1.2022年度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表
2.2023年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