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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163963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21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40号)
发文字号: 桂人社发〔2022〕40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40号)

  • 发布时间:2022-07-25 12:00: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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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社保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0号)规定,确定我区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3.6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关系养老保险待遇,关系城乡参保居民的切身利益。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工作,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落实。各地要规范基金管理,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主动加强与基金存管银行对接,按照优惠利率存储基金,确保基金保值增值,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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