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有关单位,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各有关企业、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服务人才强国、创新驱动、“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推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进一步激励广大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促进就业创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将于2023年9月在天津市举行。为选拔出优秀选手组成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广西集训队,拟于2022年10—12月举办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广西选拔赛(以下简称广西选拔赛)。现就广西选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共设置29个竞赛项目。
(一)世赛项目(25项):飞机维修、车身修理、汽车喷漆、重型车辆维修、电气装置、化学实验室技术、抹灰与隔墙系统、制冷与空调、瓷砖贴面、工业机械、制造团队挑战赛、工业设计技术、工业控制、水处理技术、云计算、商品展示技术、糖艺/西点制作、增材制造、建筑信息建模、工业4.0、轨道车辆技术、塑料模具工程、原型制作、印刷媒体技术、汽车维修;
(二)世赛国赛同名(或相近)项目(4项):数控铣、数控车、焊接、烹饪(西餐)。
二、竞赛方式
全部29个竞赛项目采取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即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领导,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内,按自治区级一类竞赛标准,由不同承办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赛项具体承办单位详见附件3。
三、竞赛时间
2022年11—12月。
四、竞赛组织
广西选拔赛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各赛项承办单位(以下简称“赛区”)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成立广西选拔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负责广西选拔赛的组织领导、统筹管理、技术指导和总体安排。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日常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技术工作组设在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技术指导工作,裁判选拔工作。监督仲裁组和新闻宣传组分设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中心,负责相关工作。各赛区相应成立赛区组委会,在广西选拔赛组委会领导下,按照《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广西选拔赛竞赛规程》(以下简称《竞赛规程》,见附件2)要求,分项目承担广西选拔赛组织实施工作。各赛区组委会要按照《竞赛规程》要求,设置相应实施机构。
五、参赛条件
根据全国技能大赛竞赛规则,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选拔赛:
(一)凡工作、学习、居住在广西境内满1年以上、且年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中国大陆公民可报名参赛。
(二)世赛项目选手应为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飞机维修、制造团队挑战赛、工业设计技术、水处理技术、增材制造、建筑信息建模、工业4.0、云计算等8个项目选手为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其他要求: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具备相应职业(工种)扎实基本功和技能水平,有较强学习领悟能力、良好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六、竞赛标准
各竞赛项目均按照全国技能大赛的组织方式、技术标准、比赛规则进行,由各赛区按照《竞赛规程》要求制定相关竞赛项目的竞赛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可委托第三方制订),提交广西选拔赛组委会技术工作组审核后提前一周公布。有关文件将在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官网上公布。
七、竞赛报名
各参赛队以学校(企业)为单位按《竞赛规程》要求分项目向对应项目承办单位报名(详见附件3),参赛选手不得以非本人实际单位身份报名,双人赛、三人赛项目不得跨单位身份报名,报名包括参赛选手报名和裁判员推荐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
各赛项报名工作文件,在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官网(www.gxrcosta.com)对外公布。
八、竞赛奖励
本次选拔赛各项比赛均列为自治区级一类竞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一)各项目设一、二、三等奖、优胜奖,设奖数量分别不超过各项目总参赛人数的5%、10%、15%、20%,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二)对在各项目比赛中获得1、2、3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分别给予1万元、0.8万元、0.5万元奖励。
(三)对在各项目比赛中总成绩合格的选手,可晋升相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1.对获各项目决赛单人赛项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三人赛项第1名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优胜奖以上的选手,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其他总成绩合格的选手可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2.各项目比赛中的学生选手,晋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最高至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四)对各项目第1名选手的1名指导教练,由竞赛组委会授予“优秀教练”称号并颁发证书。
(五)对各项目裁判员,由竞赛组委会颁发“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广西选拔赛执裁证书”。
(六)根据各项目比赛成绩和选手综合表现,择优确定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广西集训队选手。
如某一赛项参赛选手过少(单人赛项参赛人数少于10人,双人、三人赛项参赛除数少于5队),组委会有权对各奖项及奖金做相应调整。
九、工作要求
(一)各竞赛项目按“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广西选拔赛项目安排表”(附件3)中的比赛时间进行,各项目详细安排、技术文件等由各承办单位另行通知。全部比赛于2022年12月28日前完成,2023年1月20日前完成各项目比赛经费结算工作。
(二)认真做好选手实名制信息审核工作,对于选手身份与实际不符的,取消该选手参赛成绩和相关荣誉。参赛单位违反规定不严格审核的,1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人社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竞赛。
(三)承办单位要积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要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制作动漫、短视频、宣传画等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方式,做好竞赛宣传推广。
(四)各赛项承办单位要制定卫生、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竞赛期间科学合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竞赛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五)各参赛单位选手及相关人员在参赛期间的往返路费和食宿费自理,各赛区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参赛单位和选手收取任何费用。
(六)广西选拔赛各项目比赛由各承办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比赛期间,广西选拔赛组委会将派工作人员赴各赛区巡视、监督和指导比赛工作。
十、疫情防控
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各赛区全面实行“三码”查验(即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查验),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方有报名参赛资格,在进出比赛场所时出示“三码”记录。具体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各承办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执行。
选拔赛期间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及相关赛区联系。
联 系 人:周雪林、姚伦仲
联系电话:0771-5737531、0771-5882806
附件:1.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广西选拔赛组委会名单
2.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广西选拔赛竞赛规程
3.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广西选拔赛项目安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