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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2-07 10:25: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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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中央驻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区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今年我厅继续组织开展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面向我区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基本条件如下: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二)未设立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工作站分站。

(三)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科技研究与开发机构。

(四)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五)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六)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意向。

(七)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已与区内外高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有良好合作关系,并建有自治区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研发或技术中心等重要平台和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基地。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照重点突出、内容详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见附件),报送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区直有关主管部门审核。

(二)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区直有关主管部门按申报要求,对申报单位开展实地考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中央驻桂单位按属地原则办理)。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随推荐函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后,批准下发设立基地通知。

三、其他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基地是推进我区企事业单位创新联合体建设、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的有效载体。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区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基地申报工作。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为确保申报质量,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区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单位符合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质量。

申报材料要规范整齐,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封面—目录—申请表—附件(佐证材料请勿超过30页)。

(三)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市、区直主管部门请于2023310日前将初审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报送我厅,申报材料电子版及佐证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zzqzjfwzx@rst.gxzf.gov.cn

联系人:潘法有、赵国安;

联系电话:0771-5845920、5874778;

通信地址: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319室,自治区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邮编:530021

附件: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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