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邮政管理局:
邮政快递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在稳就业、保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解决当前邮政快递企业用工难问题,保障邮政快递行业正常运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落实带动就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邮政快递企业吸纳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按规定给予2000元/人的带动就业补贴。(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广西邮政管理局)
二、鼓励开发就业见习岗位。鼓励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到邮政快递企业参加就业见习。对建立就业见习基地,开展就业见习的邮政快递企业,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广西邮政管理局)
三、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根据国家部署,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助企纾困政策,优化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及时向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发放资金,及时兑现政策红利,帮助邮政快递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广西邮政管理局)
四、充分发挥社会保险补贴作用。对符合条件的邮政快递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在邮政快递行业实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广西邮政管理局)
五、落实快递员群体工伤保障。各市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关于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22〕4号)要求,将基层快递网点纳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保障快递员合法权益。(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西邮政管理局)
六、提供精准公共就业服务。各地要设立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将邮政快递企业纳入重点企业用工监测目录,积极组织服务专员与重点邮政快递企业“点对点”对接,摸清重点邮政快递企业用工需求,采取针对性用工服务措施。在公共就业招聘网站收集发布邮政快递企业用工需求,将岗位信息及时在线上公布,畅通网络招聘渠道,搭建企业与劳动者对接桥梁。充分发挥零工市场“即时快招”优势,帮助邮政快递企业与零工人员匹配对接,解决企业临时缺工问题。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技能。(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西邮政管理局)
七、维护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劳动权益。邮政快递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管理职责,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及其用工合作企业履行依法用工责任。邮政快递企业及其用工合作企业应按时足额支付快递员劳动报酬。进一步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依法维护快递员合法权益。(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西邮政管理局)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服务协调,针对邮政快递企业展开调研摸底和助企解困,突出抓好政策和服务落实,保障邮政快递企业平稳运行。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同时点对点送政策入企业,大力宣传招工、留工、稳岗等优惠政策,让企业充分了解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广西邮政管理局,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