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各参保单位: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7号)规定,结合2022年自治区本级工伤事故和全区安全事故、职业病等发生情况,确定2023年自治区本级工伤预防重点领域为: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采矿业,服务业,制造业,危险化学品行业。
现予以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