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征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展示交流项目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3〕17号)有关要求,为充分展示我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果和经验,扩大技能人才工作和职业技能竞赛的社会影响力,促进政府、企业、院校间的交流与合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区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各企事业单位、各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单位。
二、展示内容
(一)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历程和成果、技能人才创新创业成果、职业技能竞赛成果;
(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发展历程和亮点,教材、课程和师资建设成果,与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等项目成果;
(三)有关参赛行业部门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成果,展示代表先进科技水平和制造工艺的高新技术和产品;
(四)具有地方或行业特色的传统技能技艺、绝技绝活等。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活动时间:2023年9月16日—18日。
(二)活动地点:国家会展中心(天津)。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参展项目推荐工作,动员本地学校、企事业及各社会团体、企业和能工巧匠等积极参与,充分展现本地区、本行业技能人才工作成果和特色技能技艺。
(二)各推荐单位在项目遴选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所推荐展示项目不涉及明火、生烟等操作内容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三)请有参展意愿的单位及个人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广西展示交流项目推荐表》(附件1)报送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请于5月7日前报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五、其他事项
(一)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组委会免费为每个参展单位提供展示场地,我区展示面积为100-120平方米。各推荐参展单位可自行设计布展或委托大赛指定服务商提供服务,费用由我厅负责承担。工作人员由参展单位选派,并纳入我区参赛代表团统一管理。
(二)根据项目推荐情况,最终确定参展项目由我厅审定上报。有关报送展示文案、展位方案、参展人员信息,以及组织进场施工布展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何炳炎、姚伦仲
电 话∶0771-3195243、5882806
邮 箱∶zynljsc@rst.gxzf.gov.cn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广西展示交流项目推荐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