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中央驻桂)有关单位:
一、申报条件
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申报工作站,应当具备以下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C档资助标准。
5.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意向。
6.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门人员做好本单位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
(二)推荐条件
1.建有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其他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至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的单位)。
2.属于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如近五年荣获国家级科技奖励、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
3.近三年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市值500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国内外知名榜单的企业。
4.上年度营业收入在4亿元以上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5.已设立工作站分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累计招收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其他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
6.已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开展项目博士后工作,累计招收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其他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
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申请新设园区类工作站,须有3家以上辖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企事业单位须全部符合基本条件,且其中2家以上单位分别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
二、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按“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主管部门汇总核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复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核查设站”的程序开展。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所属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区直主管部门(中央驻桂单位按属地原则办理)。
(二)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主管部门要严格把握工作站设站条件,对申报材料(《备案申请表》《推荐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认真审核,确保有关材料完整准确、真实可靠,并于2024年1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随推荐函报送至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70741774@qq.com。
(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接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我区申报单位推荐名单。
(四)被推荐的申报单位,在接到我厅反馈“获推荐”信息后,及时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进入“流动站\工作站新设站”专栏,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申请材料须与纸质申请材料内容保持一致。填报完成并提交后,及时告知我厅进行网上审核。
(五)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根据我区报送的名单核查有关单位申请材料,对符合设站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备案,对不符合设站条件或申请材料存在问题的申请材料予以一次性告知并退回。
(六)申报单位可在网上申报系统查询2023年新设站备案结果,查询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七)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办理开通全国博士后进出站管理信息系统权限等事宜。
三、其他事项
获得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称号的人员担任主要股东的科技型企业,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揭榜领题”中张榜技术攻关项目并拟引入应征人员开展研发工作的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申请开展项目博士后招收培养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潘法有、赵国安,0771-5845920、5874778。
通讯地址: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319室,自治区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附件:1.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
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点击下载原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