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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84855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25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举办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八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人社函〔2024〕176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2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举办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八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7-29 09:25: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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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各市总工会,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提升农民工综合素质,推动乡村振兴相关领域技能人才队伍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助推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八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大赛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总工会主办,桂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桂林市农业农村局、桂林市总工会承办。

    成立大赛组委会(见附件1),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技术组、监督仲裁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负责大赛组织管理协调、展示交流、宣传报道等工作;技术组设在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组建专家团队和相关技术工作;监督仲裁组由主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赛事实施监督、争议仲裁和违规处理。

组织自治区“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培训示范基地、专家工作室、龙头企业作为保障单位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二、大赛项目

大赛根据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有关精神,重点围绕“一老一小”等民生实事,聚焦 “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和地方特色劳务品牌建设,促进就业创业,设置赛项11个:医疗护理员、母婴护理员、家务服务员、钢筋工、螺蛳粉制作、桂林米粉制作、南宁老友粉烹制、广西地方油茶制作、服装制版师、缝纫工、美甲师。

    三、大赛安排

(一)选拔赛(2024年79月)。各市统一组织市级选拔赛,是否举行县级选拔赛由各市自行决定,各市选拔赛原则上于9月20日前完成。各地可以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前景、市场需求和地方特色劳务品牌建设等地域特点,在开展选拔赛时适当增加赛项,可结合实际制定本级选拔赛的奖励办法。各地选拔赛统一使用“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八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市(县、市、区)选拔赛”名称,以打造大赛统一品牌。

(二)大赛(2024年10月)。采取现场比赛、现场评分、现场排名的方式进行。比赛时间在10月中下旬,比赛地点桂林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冠军表演赛(2024年11月)。组织大赛赛项的冠军(金牌获得者)2024年中国—东盟职业技能邀请赛暨“才技强桂”活动周进行冠军技艺展演。同时,组织劳务品牌建设成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乡村工匠开展技能技艺等交流展示活动,充分展示广西农民工工作成果和特色,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大赛报名

(一)参赛对象。凡属广西籍农民工和在广西务工满1年以上的外省籍农民工,具备农业家庭户籍,且2024年1月1日前年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务工地报名参赛。鼓励曾为建档立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人员参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广西技术能手”“广西五一劳动奖章”称号,以及在2023年2024年国家级一类竞赛获得前5名、二类竞赛获得前3名且为职工身份的人员;在各类竞赛中已取得上述称号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大赛。各地举办比赛前应对参赛选手名单进行赛前公示,比赛期间不再受理选手是否符合参赛对象的相关投诉。

(二)参赛方式。大赛以各设区市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赛项限报3人。每位选手只能报名参加一个赛区的1个赛项,不能同时参加两个赛区的比赛。

(三)报名材料。请各市参赛代表队于2024年9月25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指定工作邮箱(gljtjx@ 163.com,联系人及电话:桂林市交通技工学校,马婧,15907738922),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包括:参赛选手报名表和报名汇总表(Excel版和盖章扫描pdf版,样表见附件34)、选手白底证件照电子版(注明赛项、姓名)及身份证扫描件。

    五、裁判推荐

    (一)推荐名额。各市参赛代表队有参赛选手报名的,每个赛项可推荐1名裁判人选,无参赛选手的赛项不能推荐裁判。大赛组委会对推荐人选条件审核通过后,经抽签遴选入围裁判员。入围裁判员须参加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安排的裁判员赛前培训及竞赛执裁工作(培训事宜另行通知)。无故不参加的,取消推荐裁判员所在市下一届该赛项裁判员的推荐资格。

(二)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服从组织安排,严守竞赛纪律,自觉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2.原则上应具备高级以上相关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职业技能评价考评员资格,年龄不超过55岁。

3.具有相关职业丰富的理论知识、竞赛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4.精通本职业技能竞赛规则和裁判评分技术,并能准确、熟练运用,有公平公正执裁工作能力,具有参加执裁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经验。

5.自觉维护裁判员形象,不做有损裁判员公平和名誉的事情,积极参加大赛组委会组织的赛前培训。参加培训不合格的裁判不予聘用。

(三)提交材料。请于2024年9月2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指定工作邮箱(gljtjx@ 163.com,联系人及电话:桂林市交通技工学校,马婧,15907738922),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包括:裁判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Excel版和盖章扫描pdf版,样表见附件56)。

    六、技术工作

大赛各赛项参照国家职业标准以及有关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要求,同时结合竞赛项目的应用技术发展状况和生产实际命题,其中:县级选拔赛参照初级(五级)职业技能标准,市级选拔赛参照中级(四级)职业技能标准,大赛参照高级(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标准。各赛项的技术文件、竞赛规程及要求等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七、奖励措施

(一)参赛选手奖励。

1.奖励等次。

金牌:取各赛项成绩的第1名。由大赛组委会发放奖金每名1万元,并颁发《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八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获奖证书》(以下简称“获奖证书”)。获得各赛项金牌的选手,按自治区总工会有关奖励政策执行。

银牌:取各赛项成绩的第2名。由大赛组委会发放奖金每名0.8万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铜牌:取各赛项成绩的第3名。由大赛组委会发放奖金每名0.5万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优胜奖:对获得各赛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2.申报“广西技术能手”。螺蛳粉制作、桂林米粉制作、南宁老友粉烹制、广西地方油茶制作4个赛项获得赛项第1名的选手,按程序申报“广西技术能手”。其他赛项获奖选手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及2024年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相关文件按程序申报“广西技术能手”。

3.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在大赛中参加医疗护理员、钢筋工、服装制版师、缝纫工、美甲师5个赛项获得前3名的选手,成绩合格的,可直接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

参加母婴护理员、家务服务员、螺蛳粉制作、桂林米粉制作、南宁老友粉烹制、广西地方油茶制作6个赛项获得前3名的选手,成绩合格的,可直接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

以上赛项获得优胜奖以上的选手,已具有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其他总成绩合格的选手可获得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

(二)指导教练奖励。为大赛各赛项第1名选手的1名指导教练颁发“优秀教练”证书。

(三)竞赛突出贡献奖。对在大赛中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和技术支持单位颁发“竞赛突出贡献奖”牌匾。

(四)优秀组织奖。以市为单位,以举办选拔赛、参加大赛项目、总成绩、开展赛前培训、组织配合及规守纪等情况综合评比,对排名前6的参赛代表队分别颁发“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八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牌匾。

(五)优秀裁判员奖。对在竞赛执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裁判员颁发“优秀裁判员奖”证书。

    (六)其他待遇。参加大赛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奖励的选手纳入“八桂系列”劳务品牌技能人才库,报考区内技工院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优先安排参加各级工会组织的免费体检、职工疗休养。各赛项的金、银、铜牌获奖选手安排参加广西农民工“匠心之旅”考察学习活动。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好参赛动员和宣传引导工作,大力支持广大农民工积极参赛。鼓励各地赛前将选手集中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围,由各地按标准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严格执行有关资金使用规定,确保竞赛规模和质量,比赛规模、质量等情况与次年有关资金分配挂钩。

(二)优化同期活动。本着创新引领、高效节俭、绿色安全原则,按照“人社+人文、就业+产业、赛区+园区、赛区+景区”理念,同期举办服务产业用工、现场招聘、工作展示、技能技艺文化交流等活动,以组织举办竞赛为契机,进一步扩大影响力,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三)加强安全管理。各地在组织比赛过程中,要科学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现场应急处置预案。要加强参赛选手、裁判员、技术和赛务保障等人员的安全培训,切实做好防护工作,确保大赛活动安全有序完成。

(四)做好信息报送。市级、县级选拔赛的相关情况(见附件2、比赛图片视频素材等,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收集汇总,在大赛期间的每月5日前,报送给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定工作邮箱(rsjjycjk@guilin.gov.cn,联系人及电话:桂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骆小芳,18977923043),以加强宣传报道。

(五)强化沟通联络。各地在组织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或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协调处理,加强与大赛组委会的沟通联系。

    九、联系方式

(一)组委会办公室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人:周艳、王皓

联系电话:0771—5883239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联 人:张清泉、唐彧

    联系电话:0771—2182577

    自治区总工会

    联 人:焦源

    联系电话:0771—5780551

    桂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 人:汤涛、黄松宇

    联系电话:0773—2812551

    (二)技术组

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人:陈富友、夏蔚

联系电话:0771—5832158、5858856

附件:1.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八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组委会及工作机构成员名单

      2.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八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选拔赛情况表

      3.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八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4.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八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参赛选手报名汇总表

      5.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八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裁判推荐表

      6.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八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裁判推荐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2024年7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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