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区直、中直驻桂有关单位: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将我区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公布如下:
2024年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为6847元/月,即计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涉及到“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时,使用该数值计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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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