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各参保单位: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7号)规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19号)和我区2024年全区安全生产情况以及其他相关要求,确定2025年自治区本级工伤预防重点领域为:
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业、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金属冶炼(冶金、有色、机械铸造)。
现予以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5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点击下载原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公布2025年自治区本级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