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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07297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17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任务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人社函〔2025〕80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任务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05-16 12:33: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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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单位、人民团体、行业(协会)组织(人事)部门,国家级、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各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着力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2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科技厅 教育厅 广西科学院关于印发广西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15号)等文件精神,我区2025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任务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一、优化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

    (一)公需科目

    1学习内容及学时要求。公需科目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个类别。2025年公需科目必修课学习主题共2个,分别是《广西“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和《人工智能时代的机遇与挑战——预训练大模型与生成式AI》,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全部必修课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后,可获得20个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可围绕民族团结、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自主选择学习公需科目选修课。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全部选修课程后,可获得10个学时。完成全部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的,可获得30个学时。

    2习形式。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s://ptce.gx12333.net/)(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参加公需科目学习(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公需科目获得学时自动计入个人继续教育总学时,无需个人另行登记。

    (二)专业科目

1学习内容。专业科目学习方案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制定发布。

2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3学时认定。已制定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制度的行业,按其规定认定专业科目学时。未制定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制度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4号)规定执行。

4学时登记。专业技术人员依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专业科目学时登记,并由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进行系统审验(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行业主管部门有本行业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的,应及时对接导入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卫生、会计、住建等已实现学时管理系统对接的行业,其学员在本行业学时管理系统进行学时登记即可。

    (三)时限要求及结果使用

    1时限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于20251231日前完成2025年公需科目必修课学习考试。公需科目必修课考试共3次机会,3次考试均不合格者,可在培训期间电话申请开通补学补考。2022年至2024年未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2025年度进行补学补考,完成学习并通过考试后,计入相应年度公需科目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于2026331日前完成专业科目个人学时登记和单位审验工作。

2结果使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2号)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请评定上一级资格的必备条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专业技术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完成本年度规定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高层次人才研修情况可作为其申报各类专家称号的重要依据。

    二、重点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

    (一)做好项目招生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结合当地数字技术人才培育需求,制定数字技术工程师年度培训计划,主动对接我区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名单详见附件3),共同做好培育项目的招生和组织实施工作。培训计划于530日前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数字技术领域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深入挖掘本行业所属企业数字人才培训需求,加强同培训机构的沟通对接,重点面向先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开设订单、订制、定向培训班,提升培育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开展职业培训

    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各职业培训机构在第1个有效期内未开展培训,或在第2个及以上有效期内年均培训或评价该职业数字技术人才少于200人次的,或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该职业有关活动,到期后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遴选我区各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于12月31日前组织开展12期培训班。年度开班情况将作为后续机构遴选的重要参考。各职业培训工作有关程序及要求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3〕184)执行。

    (三)加强监管服务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将培训职业、培训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培训项目及时纳入广西数智人社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管理平,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全流程监管;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及时为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做好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职称对应等服务。    

    三、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

    (一)基地遴选

    为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质量,扩大优质继续教育资源覆盖面,今年将遴选新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按照“重点建设、示范引领、资源共享、全面服务”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其他施教机构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从事专业科目培训的机构,原则上均应纳入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具体工作安排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另行通知。

    (二)课程开发与共享

    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围绕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不断开发优质课程、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逐步提升培训水平。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根据国家有关部署,开展公需科目课件资源征集遴选工作,择优报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入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需科目课程资源库的,可视同授课教师的教学成果或代表性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并按照课程课时的2倍计算授课教师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各基地要积极开发在线学习平台,不断提高在线培训和开展现代化远程教育能力。已具备线上学习平台的基地,应于6月30日前将平台地址及有关链接信息报送至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链接将展现在信息管理系统基地风采栏目,供全区专业技术人员浏览学习使用。

    (三)做好总结评估

各基地应统筹安排好年度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并于12月31日前,将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计划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视情况对基地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实地指导服务。

    四、扎实开展重点研修项目

    (一)项目征集

    围绕服务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进一步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能力,今年将提前征集2026年重点研修项目(包含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和岗位培训项目),具体工作安排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另行通知。

    (二)精心组织

    已入选2025年重点研修项目计划的,承办单位要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要求,紧贴研修选题,科学设置研修内容,邀请权威专家授课,精心组织实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研修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要积极谋划,认真部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职责分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管理权限持续推进本地区、本行业继续教育工作,对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服务。用人单位要对专业技术人员学时登记的真实性、规范性把关,及时进行学时审验。专业技术人员要如实登记学时,对登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基地和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要总结收集提炼继续教育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为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张文雯

联系电话:0771-5866234

电子邮箱:zyjsryglc@rst.gxzf.gov.cn

信息管理系统人工咨询服务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咨询电话:0771-966111

电子邮箱:gxpx365@126.com。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考试操作流程

2专业科目学时登记及单位审核操作流程

3广西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4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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