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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30360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04日
标  题: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具有中等学历职业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名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教职成〔2025〕23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20日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具有中等学历职业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名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06-20 16:22: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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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各技工院校:

    为加强我区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范招生秩序,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审核通过的2025年度具有中等学历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招生行为

    2025年度全区具有中等学历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共244所(含36所技工学校)。未列入名单的中职学校不具备中等学历职业教育资格,2025年不得招生。

    各招生学校必须按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置或备案的专业招录新生,并在本文公布的学校地址办学。任何学校不得以本校名义委托他校“挂名”办学,不得在未具有中等学历职业教育资格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举办办学点(班)或联合办学;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或招生信息;不得以高校名义、“涉军”“包就业”“包升学”等方式招生;不得混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培训、国控专业和非国控专业等方式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通过社会中介机构招生;不得利用经济手段招揽生源。

二、严格招生纪律

各市、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做好招生指导和管理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校要加强对本校招生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与管理,严格执行我区《关于严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纪律的七项规定》,严格做到招生“十大严禁”。未经生源省和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不得自主赴外省招生或联合招生,跨省招生学校名单待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另行公布。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学校及人员责任,严重的将取消学校招生资格。

三、做好宣传和服务

    加大政策宣传,各市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做好线上线下招生宣传,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我区职业教育招生、免学费、奖学金、资助、就业、升学等相关政策及“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管理信息系统”;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及时查处并予以澄清。

附件:2025年度具有中等学历职业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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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具有中等学历职业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名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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