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同意设立广西柳州商贸高级技工学校的批复
桂人社函〔2018〕83号
广西柳州商贸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请求对我校申办高级技工学校进行评估的请示》(桂柳商贸技校报〔2018〕1号)收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3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技工学校评估细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师学院评估细则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31号)等有关规定和专家评估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广西柳州商贸技工学校的基础上设立广西柳州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学校隶属关系、管理体制和经费投入渠道不变。
二、广西柳州商贸高级技工学校是以培养高级工和中级工全日制在校生为主的技工院校,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社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三、你校要按照高级技工学校标准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内涵发展,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校企合作机制,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养模式,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