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印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权力
事项“一次不用跑”“最多跑一次”
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本厅各处室,自治区公务员局、社会保险事业局,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人社部门办事效率,我厅编制了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行政权力事项第一批“一次不用跑”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单》内容
“一次不用跑”事项,是指个人或法人组织在办理《清单》范围内的相关业务时,只要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可通过网上办事系统、邮寄申请材料等方式办理,无需到现场办理的事项。
“最多跑一次”事项,是指个人或法人组织在办理《清单》范围内的相关业务时,只要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仅需现场提交或查验相关资料,最多跑一次即可办理完结的事项。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市和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一事通办”改革的服务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确保群众和企业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从受理申请到送达办结全过程实现“一次不用跑”或“最多跑一次”。我厅将根据政策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公布《清单》。
三、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一次不用跑”
对尚未列入第一批“一次不用跑”清单的事项,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效、便民为目标,不断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和推进数据共享,尽快实现群众办事“一次不用跑”。
各市人社部门可参照自治区公布的《清单》,公布本市“一次不用跑”和“最多跑一次”清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使企业和群众充分了解和感受“一事通办”改革带来的便利,促进人社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行政权力事项“一次不用跑”事项清单(第一批)
2.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行政权力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