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学研结合,根据《
一、申报条件
面向我区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自治区级及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单位开展申报工作,条件如下: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未设立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科技研究与开发机构。
(三)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四)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自治区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研发或技术中心等重要平台和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基地。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照重点突出、内容详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见附件),报送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区直有关主管部门审核。
(二)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区直有关主管部门按申报要求,对申报单位开展实地考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和初审意见等随推荐函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后,批准下发设立基地通知。
三、其他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我区吸引、集聚、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有效载体。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区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为确保申报质量,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区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数据全面、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申报材料要规范整齐,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封面—目录—申请综述材料—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附件(佐证材料请勿超过30页)。申请综述材料要条理清晰、言简意赅、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字体仿宋三号,字间距设置为“标准”,段落设置为“固定值25”;申报表格用宋体小四号,字间距设置为“标准”,段落设置为“固定值18”;非汉字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
(三)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各申报单位请于2019年3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厅,申报材料电子版(佐证材料也需要扫描成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gxzjzx2013@163.com。
联 系 人:潘法有 赵国安
联系电话:0771-5845920 5874778
通信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科学活动中心1号楼308室,自治区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邮编:530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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