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专区 无障碍浏览 注册 登录 更换背景 更换背景 更换背景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9〕7号)

  • 发布时间:2019-04-15 17:52: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字号大小:  】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厅各相关处室、单位:

现将《广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市具体工作方案并抓好工作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9年4月11

广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

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助力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各项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54号)精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在全区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的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职能优势,更加聚焦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着力提升劳务协作的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创新方式,精准施策,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二、具体措施

(一)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组织提升行动

1. 用好用活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就业补助资金可用于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组织农村劳动力和登记失业人员到企业就业给予补助,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责任单位:就业处、市场处,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排第一位为牵头,下同)

2. 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四个全覆盖”。重点围绕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群体,提供“四个全覆盖”精准就业帮扶,即精准调查全覆盖、思想宣传全覆盖、技能培训全覆盖、就业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就业局、职建处,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精准对接行动

1. 推进数字人社、数字就业建设。加快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从线下向线上拓展,建立和完善广西人社信息服务平台。(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就业处、市场处、职建处、农民工处、就业局、人才办,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建立贫困劳动力信息库。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采取“以户为单位、一户一表、入户调查”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精准识别农村劳动力的基本信息、就业、社会保险、技能培训需求。(责任单位:就业局、信息中心,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场招聘行动

1. 召开扶贫专场招聘会。充分发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召开扶贫专场招聘会,针对贫困劳动力不同求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招聘服务。(责任单位:市场处、就业局、人才办,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 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扶贫行动日”、“金秋招聘月”等专场招聘活动,发动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招聘信息,针对贫困劳动力的不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责任单位:就业局、市场处,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业指导行动

1. 促进创业带动脱贫。继续举办广西创业大赛等系列活动,选拔一批创新人才和创业成果,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导高校毕业生、在外经商人士等人员到贫困地区返乡下乡创业,促进创业带动脱贫。(责任单位:人才办、就业处、市场处、就业局,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组织创业指导服务。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组织知名专家、企业家、创投人士深入贫困地区,为贫困地区创业活动提供指导服务,通过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责任单位:就业处、市场处、就业局、人才办,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技能扶贫行动

1.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企业用工需求,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相关行业和企业面向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行项目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培训模式,增强培训内容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责任单位:职建处、市场处、教研室、鉴定中心,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探索托管运营模式。针对贫困地区技工院校师资力量薄弱、生源欠缺等问题,可根据院校的实际需求,协助引入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商一致的可托管运营,提升贫困地区技能培训水平。(责任单位:职建处、市场处、教研室、鉴定中心,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加强贫困家庭“两后生”就业帮扶。举办“两后生”就业帮扶专场招聘会,为用工企业与高职院校毕业生提供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就业局、职建处、市场处,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开展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市场援助行动

1. 推进粤桂劳务协作。推动粤桂劳务协作向纵深发展,建立跨区域、常态化的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推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责任单位:就业局,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做好区外广西籍农民工就业帮扶工作。维护我区贫困劳动力的合法权利,加强对广西驻粤劳务办事处和7个驻粤劳务工作站的指导和扶持,督促当地企业与新到广东及已在广东就业的我区贫困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帮助广西在粤务工人员维权和再就业。(责任单位:就业局、农民工处,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各级人社部门综合考评体系,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定期推动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扶贫、财政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各地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切实履责,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安排,同时支持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各项行动。

(三)加大工作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力推动六项行动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四)强化作风建设。要按照人社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求,树立底线意识和问题导向,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彻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严格财务纪律,规范资金管理,杜绝作风和腐败问题。

(五)营造良好环境。要及时总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推广,引导更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行动。各地在推动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成效及时报告我厅。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