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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入农村开展秋冬季助农增收大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9-09-24 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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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深入农村开展秋冬季助农增收大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桂劳社发[2009]220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促进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全年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目标,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十万工作队员深入农村开展秋冬季助农增收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09]112号)要求,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深入农村开展秋冬季助农增收大行动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九月十八日

 

 

 

深入农村开展秋冬季助农增收大行动实施意见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十万工作队员深入农村开展秋冬季助农增收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09]11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主题目标

(一)活动主题。在全区深入农村开展秋冬季助农增收大行动,以“稳基础,抓就业,强服务,促增收”为主题,紧紧围绕全年农民增收目标,层层组织工作队,深入基层,认真抓好秋冬季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和政策落实工作。通过开展大行动,促进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力争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培训46万人,培训返乡农民工20万人,指导帮助90%以上的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

    二、工作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广西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实施意见》(桂政发[2009]5号)和《关于印发2009年广西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劳社发[2009]83号)精神,加大返乡农民工培训工作力度,力争秋冬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达30万人次以上;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帮助解决贷款、用地等问题,落实税务、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补助政策;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结合实际,开发农村多种经营,发展特色种养业和农村工业、农村服务业等,拓展就业空间;鼓励和引导当地企业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多用当地农民工。

    三、组织机构和人员安排

(一)成立机构。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成立深入农村开展秋冬季助农增收大行动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活动领导小组”),厅长担任组长,其他厅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培训就业处,办公室主任由李伟处长担任。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也要相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领导担任副组长。

(二)组织人员。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从厅机关抽调60人、自治区社保局抽调70人、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抽调70人,共组织200名工作队员,分别组成专家指导组、服务工作队、督查小分队等参与助农增收大行动。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深入农村开展秋冬季助农增收大行动,从20099月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时间三个半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计划阶段(9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召开动员会,成立机构,组建工作队,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行动服务阶段(10月至11月)。每个县(市、区)的自治区、市、县三级工作队混编组成乡镇工作组,进驻乡镇村屯开展调查研究,按照方案总体要求,全面抓好活动开展和项目实施,组织开展相关技术培训,认真抓好各种典型培育,确保助农增收各项行动落到实处。

(三)检查总结阶段(12月上旬)。以县为单位自查,再由自治区组织交叉抽查,评选出先进单位和个人。各级活动办公室对大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提出下步发展意见建议和明年春季工作思路,于1210日前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活动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尽快制定具体方案并启动实施,抽调精干人员参加工作队,深入乡镇村屯开展工作,实行分片负责,层层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指导,督查落实。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供各地交流借鉴,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将组织开展交叉检查,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活动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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