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0〕2号),为进一步加快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20年第二批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期限
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020-2022年,实施期限为2年。
二、申报对象
原则上以培训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大中型企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以及公共实训基地等。
三、申报条件
(一)规范管理
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了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
(二)培训能力
1.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满足年培训300-5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
2.培训目标明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具有与3-5个经济发展急需、短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的特色专业(职业)相匹配的实训装备。
3.面向企业(包括企业内部)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15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
(三)师资队伍
有符合高技能人才培训专业培训要求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16-1:22;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45%以上。
(四)项目合作
申报项目单位与至少3家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有3个以上专业(工种)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学生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学生实习基地,聘请技师、高级技师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担任指导教师。
(五)脱贫攻坚
将项目申报单位完成自治区脱贫攻坚部署任务情况纳入申报条件,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参考。
四、遴选名额
2020年第二批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遴选名额为6个。遵循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评审遴选。
五、资金使用
财政分别给予每个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一次补助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所申报的3-5个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工种)建设所需技能研修实训设备的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指导教师聘用、师资培训、培训基础设施完善、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与教学活动有关的科研活动及其他培训成本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差旅费、劳务费等与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无关的其他支出。
项目资金严格实行项目管理,落实本单位进行项目申报时制定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要单独建账,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撰写申报报告,填写《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和《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
(二)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技工院校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自治区主管厅局,广西行政区域内经营企业经属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并签署推荐意见和盖章后,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开展项目遴选工作,候选单位经公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印发项目建设单位并抄送属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及相关单位主管部门。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报告、《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和《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三个材料按项目装订成册,各一式3份。
2.2020年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1份。
3.单位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基本条件的佐证材料,各一式1份。
(二)时间要求
申报纸质材料送达和电子版发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在工作中遇到的政策问题,可直接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
联 系 人:蒙柳蓥、银 莹
联系电话:0771-5861460、5865582
2.申报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含电子版)请报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工教育研究室。
地 址:南宁市葛村路5号(原社保大厦)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陈振成
联系电话:0771—5860507
电子邮箱:gxjgjys01@163.com
附件:1.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3.2020年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
点击下载:附件1-3.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