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
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为激励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广大干部职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决定开展自治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六稳”“六保”专项奖励工作,现就专项奖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奖励重点
2020年以来,在扎实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稳”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六保”任务(以下简称“六稳”“六保”)中做出突出业绩贡献的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直驻桂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重点奖励在打好三次产业达产增产、“五网”项目建设、提振消费、“三企入桂”、稳外资稳外贸、稳企保岗“六大会战”,以及“打好六大会战、奋战70天”冲刺行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奖励对象向基层和一线倾斜。
二、奖励申报条件
(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新时代广西发展总目标总要求,积极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五个扎实”新要求,坚决贯彻“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工作方针,牢牢把握“稳字当头、保住底线、以保促稳、稳中求进”工作思路,敢作敢为、善作善成,在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
(二)奖励集体条件。应突出聚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推进“六稳”“六保”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工作中担当作为,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狠抓落实、行动迅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
2.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敢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在体制机制改革上作出重大贡献。
3.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在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上取得重大突破,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
4.热情服务、化解矛盾,为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和重大项目落地作出突出成绩,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推荐集体应为独立的法人组织、授权独立完成相关任务的派出机构或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团队,各部门各单位的内设机构不作为推荐集体申报。
(三)奖励个人条件。应突出在“六稳”“六保”工作中履职尽责、担当实干、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增强我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等方面做出突出业绩。
2.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模范带头作用明显。
3.面对困难危机敢于挺身而出,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破解经济社会难题,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4.扎根基层一线和艰苦偏远地区,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四)先进事迹时间节点。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三、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此次奖励主要采用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可于2020年11月20日起登录广西表彰奖励系统(网址:https://bzgl.gx12333.net:9443/)填报相关内容和上传事迹材料、廉政意见、申报审批表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各设区市和区直(中直)各单位应于2021年1月30日前完成网络申报,2021年1月30日18时起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申报。其中:
(一)各设区市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报送推荐对象,各市、县按管理权限审核本辖区奖励申报对象,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同意后推荐上报。各设区市应对全部推荐对象统一排序,并上传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专项奖励申报汇总表明确排序情况。
(二)各区直单位的推荐对象需经区直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审定同意后统一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推荐上报,各区直单位下属部门机构不单独报送。区直企业的推荐对象需经自治区国资委审定同意后推荐上报。
(三)各中直驻桂单位(含中直企业)的推荐对象需经自治区级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审定同意后统一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推荐上报,各单位下属部门机构不单独报送。
(四)推荐对象材料报送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涉密材料可经规定渠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各市各部门要规范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奖励申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严格把握奖励条件。各地各部门在申报推荐奖励对象时要严格把握奖励条件,始终以业绩贡献为主要衡量标准,突出实绩实效,合理确定申报奖励等次,切实把真正经得起检验的先进典型推荐、选树出来。如无合适对象,可以不申报。各地各单位推荐数量建议详见附件。
(二)严格遵守申报程序。各市推荐对象应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报自治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直、中直驻桂部门推荐对象应经自治区级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审定后报自治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推荐对象应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未按程序推荐的对象将不能进入下一评审环节。
(三)把握时间节点。请各市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此次专项奖励申报采取网络方式,对申报时间有严格界定,超过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各市各单位必须在奖励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申报。
联 系 人:自治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杨光、李思霖
联系电话:0771—5891508、15578300946
0771—5856539、18878703760
传 真:0771—5856539
附件:1.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专项奖励申报表.docx
2.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专项奖励申报汇总表.docx
3.各市各单位推荐对象建议表.docx
4.广西表彰奖励系统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奖励模块使用手册.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奖励工作领导小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