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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47927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08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39号)
发文字号: 桂人社函〔2021〕3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39号)

  • 发布时间:2021-02-09 11:39: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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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的通知

桂人社函〔2021〕39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1〕2号),切实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我厅决定于2021年2月10日至3月底在全区范围开展“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面向广大留岗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业结合稳岗留工开展培训。鼓励各类企业对调休不歇班和留岗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就地过年、在企休假的职工,根据职工意愿,灵活开展工匠精神、法律道德、质量意识、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等方面的培训。企业留岗人员培训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支出。引导企业开展定制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二、组织实施以工代训。把以工代训作为稳岗留工送培训的重要举措,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29号)相关规定给予以工代训补贴。优化经办服务,做好以工代训各项服务管理工作,推行“打包办”“快速办”,鼓励实行补贴资金网上申领,提高审核发放效率,推广“不见面”服务,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优质服务。

三、大力开展线上技能培训。各市要积极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荐的54家线上培训平台机构、我区推荐的7家线上培训平台机构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线上技能培训平台,大力开展线上技能培训,积极拓展线上培训内容,推动线上技能培训常态化。鼓励线上培训平台加大对留岗职工线上培训资源开放力度,为企业提供定制培训功能,不断丰富数字培训资源,便于留岗职工线上学习。活动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社会遴选推荐的54家线上培训平台机构将提供“不断线”服务,中国职业培训在线、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技能大师在线培训、新职业学习平台、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在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网等线上培训平台将免费提供线上培训资源以及视频课程、电子书、课件、动画等职业培训教学资源,并在春节期间安排专人值守,保障线上培训运营服务畅通。

四、组织开展送技能优质服务。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联动推出稳岗留工培训专项行动,为企业和留岗人员提供技能优质服务,做到提供至少3次以上职业培训信息、推送至少1次培训政策咨询、推荐至少1个适合的培训项目。支持培训补贴资金直补企业工作力度,对企业或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和以工代训,可先按“双千结对”企业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60%、其他企业30%的比例预拨培训补贴资金。要公布针对稳岗留工人员的技能培训项目“菜单”和培训机构信息,提供“菜单”式培训+跟进式服务。

五、精心组织实施。各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根据就业培训工作实际,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要把专项工作与我区职业技能提升“暖春行动”“双千结对”岗位技能培训、广西“金桂花”劳务品牌线上培训服务系统开发推广等工作相结合,同推进,确保培训实效。要突出做好近期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稳岗留工培训工作,满足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多元化技能提升需求。加强工作和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企业生产有序、就业形势总体稳定。要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统计工作,并于2021年4月6日前将《“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统计表》(见附件)报送我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专班。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银莹  0771-5865582

电子邮箱:zynljsc@rst.gxzf.gov.cn

附件:“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2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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