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有序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实施工作,加强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建设,服务精准职业培训和就业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景区人工竹筏漂游等7个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开展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考核规范
(一)项目名称
景区人工竹筏漂游、汽车空调维护与保养、酥皮茶点制作、手机短视频拍摄与制作、产后康复指导、安防系统网络故障检修、花艺制作。
(二)考核规范
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本批次专项职业能力项目考核组织方式为日常鉴定方式。各试点项目的考核组织、考评人员管理、证书管理等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
(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收费按照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14号)文件执行。
(三)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高度重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鉴定工作,严格按照考核规范和鉴定工作要求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加强质量管理、确保考核质量。
(四)试点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意见和建议,请与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联系人:蒙柳蓥、陈利军,联系方式:0771-5861460、0771-5859586。
附件:1.景区人工竹筏漂游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2.汽车空调维护与保养专项能力考核规范
3.酥皮茶点制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4.手机短视频拍摄与制作专项能力考核规范
5.产后康复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6.安防系统网络故障检修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7.花艺制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