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下列人员进行解聘:
罗小工(仲裁员证号:Z.4500000015)
杨春天(仲裁员证号:Z.4500000008)
陈 忠(仲裁员证号:Z.4500000012)
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7月10日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