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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226377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28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广西流动人员高级评委会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职改〔2021〕5号)
发文字号: 桂职改〔2021〕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广西流动人员高级评委会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职改〔2021〕5号)

  • 发布时间:2021-07-13 15:54: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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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社局职改办,区直各系列(行业、单位)职改办: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广西流动人员有关高级评委会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系列广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高级评委会更名为工程系列中国广西人才市场副高级评委会,负责档案托管在自治区人才中心以及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相应的工程系列中初级评委会和评审机构更名工作由其按照有关程序自行办理。

二、取消经济系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副高级评委会,相应评审工作按申报的专业类别分别由各经济系列相关高级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请各相关单位相互配合,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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