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桂人社函〔2011〕1632号
关于执行桂人社发〔2011〕95号文件有关问题的复函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你局《关于执行桂人社发〔2011〕95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请示》(桂社保局报〔2011〕5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95号)第二条第(二)款中的“
二〇一一年十
主题词: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 参保 问题 复函
抄送: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直属、中央驻桂各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治区农垦、林业社会保险中心
(共印300份)